】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经区政府批准成立襄!州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稽察办)》负责组织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稽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18!。号,令)、襄樊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襄樊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襄发改稽察〔—。2010〕1—9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国家、省、市、!区政府出资(融资】)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利用国债》或其他政策性资金】。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三条 ?。。区稽察?办负责承办本区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区】政府部门《。和区直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区—稽察办工作为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应?建立相关监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现场稽察》。与平时监控相结【合,。;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五条! 区稽察办》开展稽察工作—所需业务经》费,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项拨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