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 设 计
!
,
》
4.1》 柜址选择和防火!防爆要求
【
4.1】.1 干》式柜的柜址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
,
— 1 远离烟】囱布置;《
】 , 2 《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机】场空域规划;—
?
,
3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
4 【 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1:.2 干》式柜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和室外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和室外】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2的规定
】
:
? 2)当!煤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大时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1.2规定增【加25%;》当煤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小时应按!。表4.1.2—。的规:定,执行:
【 3】)当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区建—筑物内无人值守时】可仍按表4》.1.2的》规定执行
—
! 4)》。煤气进出《口管地下室》、油泵站房》和外部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干式柜!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
2 【 干:式柜与电捕焦油器、!电除尘器和加压机】等露天燃气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表—4.1.《2 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和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m)
—
】
,
》 ,注1 干式—柜的有效容积(V】)指单柜有效容积;!
》
— 2《 防火《间距以干式柜的侧板!外,壁计;?
】 》。 3 明火—地点是指《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散发火花的地点!。是指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等固定地《点
!。。 : :。 ,。 1)在柜区—围墙外与干》式,柜无关的露天燃气工!艺装置?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确定其与《干式柜的防火—间距
】 :。 《 2)在柜区围】。墙内与干式柜配套运!行的: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该:干式柜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
《。
— ? 3)《在柜区围墙内—不与干式柜配套运】行的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干式柜》的防火间《。距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燃气密《度轻于空气时不宜】小于15m;—燃,气密度重于空气时】不宜:小于18《m
》
:。 ?。 : 4)确定防火!间距时应方》便施工
—
【。注在计算《防火:间距:时,室外电捕焦油器【、电除尘器和加【压机等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以设》备本体水平》投影的外缘》为准
! 3 干【式柜与不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且不应妨碍】消防作业
【
《 4 —干式:柜,与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助燃气?体储罐之间或干【。式柜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干式】柜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 5 —干式柜侧《板外:壁与实体围墙的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采用—栅栏:围墙时栅栏围墙与柜!体侧板?外壁的净《。距不宜小《于6m且栅栏围【墙与外部《电,梯机房或《油泵站房等》的净:距不宜小《于5m
】
4.1.》3 干式柜—的消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可采《用生产消防给—。水管网系《统供水;
!
2— 干式柜不宜【设固:定喷水冷却灭—火系:统;
?
【 , 3 柜区—的消防?水量应按有效容积】最大的1《座干:式柜的消防水量确】。定;
《
》。 4 需【设置环状消防给【水管网?的干式柜当只—有1条给水》管,道时应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
!。 5 干式柜!的消防水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1.?4 : 干:式柜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4.!1.:5,。 柜区《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及油【脂,性植物
】。
4.1.》6 干《式,。柜防爆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干式:。柜活塞?与柜:顶间:的空间和《煤气进出口管地【下室应为防爆1区;!
— 2 【干式柜侧板外3.】0m范围内柜顶【上4.5m范围内和!油泵站?内应为防爆》2区;
】
3 】。干式柜外《部电梯机房和井【道内的电气装置应】按防爆2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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