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设 计
《
】。
,4.1 》柜址选择和》防火防?爆要求
【
,
4.1.1 ! 干式柜的柜址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
:
:
1 】远离:烟囱布置;》
:
,
— 2: 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机场空域【规划;
】
》3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的有》关规定;
【
4】 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1.2 — 干式柜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和《。室外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和室外变、】配电站?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2,的规定?
【 《。。 : ,2)当煤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大时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1.2规定增加!25%;《当煤气?的相对密度》比空气小时应按表】。4.1.2的规定执!行
:
— , 《 3?)当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区《建筑物内《无,人值守?时,可仍按表4.1.】。2的:规,定执行
—
【 : 4)煤》气进出口管地下室】、油泵站房》和外部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干式柜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
【 2? 干?式柜与电捕焦油【器,、电除尘《器和加压机等露天】燃气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1.2 干式柜与!建筑:物、可燃液体储罐、!堆场:和,。。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m)
—
【
注】1 干式》柜的有效《。容积(V)指单柜】有效容积;
!
《。 —。2 防火间距以】干式柜的侧》板外壁计;
!
《 , ? 3? 明?火地点是指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散发火花—的地点是指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等固定地点
】
?
:。 , 《 1)在—柜区围?墙外与?干式柜无关的—露天燃气工》艺装置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确定其与干式】柜的防火间》距
】 《 2)在—柜,区围墙内与干—式,柜配套运行的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该干?式柜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
!
【 3)在柜】。区围墙内不与—干式:柜,配套:运行的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干式【柜的防火《间距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燃气密】度轻于空气时不宜】。小于15m;—燃气密度重于空气】时,不宜:小于18m
【。
】 : 4)确》定防火间距时—应方便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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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计算防【火间距时《室外电?捕焦油器《、电除?尘器和加压机—等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以设备《本,体水平投影》的外缘为准
—
:。
— 3: 干式柜与—不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6m且?不应妨碍消防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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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干《式柜:与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助燃气!体,储,罐之间或干式柜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干式柜!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
【5 干式》柜侧板?。外壁与实体围墙的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采!用栅:栏围:墙,时栅栏围墙》。与,柜体侧板《外壁的净距》不宜小?于6m且栅栏围【墙与外部电梯—机房:或油泵?站房等?的净距不宜小于5】m
?
4》.1.3 》 ,干式柜的消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可】采用生产《。消防给水《管网系统供水;【
! 2 干式柜【不宜设固定》喷水冷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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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柜区的消防】水量:应按有效容》积最大的1》座干式柜的消防水量!确定;
! , 4 —需设置环状》消防给水管网的干】式柜当只有1条给水!管道时应《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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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干式柜的消!防水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4?。。.1:.,4, 干式柜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
4.1.5 】柜区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及油脂性植物
】
4》.1.6 干【式,柜防爆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干式柜》活塞与柜顶间—的空间和煤气进【出口:管地下室应为防爆】1,区;
! 2 干式】柜侧板外3.0m】范围内柜《顶上4.《5m:范围内和油泵站【内,应为防爆2区—;
! 3 干式柜】外,部,电梯机房和井—道内的?电气装置应按防爆2!区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