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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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房屋及》组成
指!人工建造《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藏物》品、纪念或进行【其它活动的空—间场所一般由基础、!。墙、门、窗、柱【、梁和屋顶等具有承!重和:围护作用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永久—性建筑;房屋—包括主体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主:体,房屋包括普通房【屋、:地下室等建筑物【;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廊、阳台《、门、室《外楼梯、台阶等;】房屋围护物包括围】墙、栅栏、栏—杆等
》
,2,.,2 房屋面积—测算:
: 指房—屋各层水平面积的】测量与?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及其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
!2.3? 房屋的建筑面积
!
? :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4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 指房屋套门范围!内由产权单元—的权界线《所,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一般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2.5 】房屋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 指房屋内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2.—。6 房屋的产权面积!
—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
2.7 房屋的!。使用面积
】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
2?.8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 《指,。购买:者所购?买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面积之《和
2.9 !层高
?
》指下:层地坪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上面之】间的:垂直:距离顶层房屋—层高不包《括隔热层的厚度
!
2.10—。 净高
— 指《房屋下层地坪或楼】面到上?层楼板底面》或,构,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11 ?。自然层
— 指房屋室【内地坪±0以上【层高2.20—m以上按楼板或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12 !技术层
—。 指专》。用于为安《装布设水、电、暖、!卫系统?等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检修—用的空间层(包括设!备层、转换层等)
!
2.1—3 夹层《(附:层)
《 指房屋自】然层内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局部【楼层
2.】14 插层
【 指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
2.】15 架《空层:
—指建筑物《中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外墙!围合(围护结构)】的敞开空间层一般为!。底层架空《架空部位《为通道、水域或【斜坡等
2.!16 地下室 【
》 指房?间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面!超过该房间室内净高!的1/2的房屋【地下使用空间
】
:2.17 半地【下室
?
指房间】。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面超过该房【间室内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者【。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房:屋
2.【18: 阁楼(暗楼)
!
指利【用坡形屋《顶(人?字梁顶)的上部空】。间(:。闷顶:部分)的那部分【使用:空间
》
2.1《。9 :骑楼
》 ?指建在道路》(街、巷《)旁部分《底层面积用》作行:人公共通道》。的房屋?。
2.20】 过街楼
— 《指底层(部)—有道:路通过的楼房—或上:部贯通、《底层局部为通道的相!连楼房
》
2?.21 功能区
! 指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而?划分的房《屋建筑区域功能【区,可再分为若干—个下:。一级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可能相》互包含?、交叉、《并列
2.】22: 设备间(房)【
—指幢:内(独?立的)有具体明确的!用途用于设置各种】应,用设备以及》进行综合布》线交接的房》屋包括配电》、变电、有线—网络:等用房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图纸?所标定的用途—认定
《
,
,2.23 屋顶水】箱间
【 指突出房屋屋面】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内置蓄水装】置的房屋
【
2.24 —屋顶楼梯间
! 指?沿楼梯通道到达屋】顶突出房屋屋面【四周有围护结构有顶!盖供顶层维修或【安全出?入用的?房屋
2.2!。5, 屋顶电梯机房
】
指—沿电梯井通道到达】屋顶突出房屋顶层有!顶,盖供设置、》停放、?检修:。升降:电梯的?。房屋
2.】26 门《厅,
》 指建筑物中位于】出入口处《、用于接纳》和疏散?人流、物流及联系各!主要使用《空间、辅助使用空间!和其它交通空—间等:的交通枢纽空间【
2.27】 大堂?
: 指具有【休息、?会客:、接待?、登记、《商务等功能》的使用空《间
?
2.28 廊】
—指联系?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指与房屋相【连、有上《盖供行人通》行的通?道廊的基本类型有双!面空廊?、单面空廊、柱廊】、,架空通廊《、檐廊、挑廊、回廊!、门廊等《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一般两端《有围护、无柱—、且有平台(应高出!。室外地?面一个台阶以上) !
,
挑廊【挑出房?屋外墙的与房屋相】通有顶盖、有—围护:(栏杆)、无支柱的!水平交通空间
】 :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或大堂《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 门廊、门【斗指建筑《物门前突出》。的有:顶盖和支《柱(或墙)的通【道门廊、门斗—必须:具,备与房屋相连通【有,永,久,性的、结构牢—固的顶?盖;以柱支》撑顶盖?为门廊是开》放式的?建筑空间;》以墙支撑顶盖—为门斗是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过渡性《。建筑:空间
—2.29 阳台【
— 指与?房,屋相连相通有底板】、永久性上盖—、,围护结构《等供人们活动、休息!。及晾晒衣《物等用?。。途的房屋附属—设施
2.3!0, 雨篷
【 指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3?1 飘窗
! 指与房屋室内【相连通?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
?2.32 》楼梯
指!设置于房屋》室内或室外》联接房屋《各层之间阶梯式的垂!直交通?通道是楼《房的交通《设施
2.3!3 室外楼梯—
:。 指依靠房屋!外墙体搭《建在房屋外》侧的位于房屋主体外!通达:房屋各层的固定楼】梯
2.【34 电《梯井
—。 指用于设置】电梯升?降的垂?直通道
《
2《.35 台》阶
:
, 指建筑【物出入?口,处不同标高地面【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
【
2.36 】主墙
》。。 ?。 指房屋竖向平面或!曲面构件并主要用来!分隔房屋内外环境空!间是建筑物的—主要:。承重载体之》一
2.3】7 围护结构
! : 指围合建筑空【间周围的墙体、门】、窗、栏杆等
!
2.38 幕墙】
,
?。 指突出于建筑】主体结构以外用【玻璃、金属板—、石材?等材:料形成的《围护:结构
—2.:39 ?围护性幕墙
【 指直—接作为建筑物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
:
2.40 装饰】性,幕墙
】指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41 勒脚
! 指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42 露台(平【台)
— 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屋面或由房!屋底层地坪延—伸出室外形成的【具,。有围护结构无顶盖或!顶盖水平投影面【积小于?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1/2—的活动?空,间,
2.43 !复式住?。宅
【。指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以,上的住?宅厅:高为:两楼层?。以上高
【
2.44 错层】
》 指套内》部分空?间的地坪与》其余部分形成高差】但该套内空间水平投!影仍为一个层面【无重叠面积的房屋】
?
,2.45 跃层住宅!
:
指房屋套!内空间?跨跃两?个,自然:层以上的《住宅:
2.46 !多功能综合》楼(商住楼)
! 指一》幢楼内综合了多种】使用:功能其共有建筑【面积有不同功能和】服务对?象只有商业》和住宅两部分功能的!综合楼称为商—住楼
2.4!7 结构转换层
! 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
—
,
2.?48 消防避难【层(避难空间)
!。 指因消防需!要在超高层建筑中每!隔一定高度或顶层】留出作消防避难用】的楼:层(避难空》。间)
《
:。
,2.49《 公:共通道
《
》。指作:为公众通《行的:通道:或,与市政(小区—。)道:路连通?的穿越?建筑的通道》
2.—50: ,公共开放《。空间
?
》指建筑物内部供公众!使用的空间
—
,。
:2.51 裙—楼,、塔楼
》 ? 指:建筑群中高楼层建】筑,的水平投影面积是低!楼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的1?/3以下时低—楼层部分为裙楼高】楼层部分为塔楼
】
2.》52 斜面结构【屋
指设!计建造?时房屋的顶层部分】是坡形屋顶》结构且与《房屋整体结构连为一!体;其中符合自然层!条件的?建,筑,面积应达到整—。。个层面建筑面积【的2/3《以上
2.5!3 伸缩缝(温度缝!) :
,
》在,长度较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中设置在】基础以?上的:竖直缝?将建筑物或构—筑物分?隔成段借以适—应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避免产生裂缝—亦称温度缝
—
2.5—4 群楼式建筑【
》 群楼式建》筑是指?同期规划、同期【建设、群房和塔【楼为一?整,体的建筑
—
2.55 【连,体楼:
《 连体《楼是指多幢楼房【通过地下室或—架空通廊或地面【廊相连的建筑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