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T222-2015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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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2  喷泉水景工程中的建(构)筑物的位置、朝向、体量和空间环境等不得影响喷泉水景的功能,应与其协调一致,也要与喷泉水景工程所处的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4.1.3  在水池外设置独立泵站的喷泉水景工程在泵站设计时应遵循的原则。

4.1.4  喷泉水景工程建(构)筑物的梁、板、柱上的预埋件起支撑、传递各种力的作用,预埋件宜在混凝土浇筑时埋入。混凝土浇筑时易使预埋件位移,故规定了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由于目前很多施工单位采用膨胀螺栓固定预埋件,故也作出了规定。

4.1.5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水池漏水。

4.1.6  从安全、便于运输和运行管理角度考虑,列出了水上建(构)筑物维修通道应符合的规定。同时,规定了通道应有限制游人攀爬的措施,防止游人误上通道。

4.1.7  喷泉水景水体水池(体)的安全措施。因旱泉可供游人在喷水间穿行、戏耍,停喷后其地面照常使用;水旱泉既可形成敞露水面供游人观赏、涉水,也可降低水位后露出喷泉水池地面供游人通行、玩耍;为保障游人通行、戏耍及儿童涉水安全,对喷泉水景水池(体)提出了具体安全措施。对无护栏喷泉水景水体提出了相关安全要求,是为了保障游人特别是儿童的安全。对天然景观水体作出了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