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七】条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非工措—施补充完善项目【验收分?为专项自验(或综合!自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专《项自验?(或综合自验—)由:县,(市、区)水利局】自行组织完成后申请!市级:水利局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汛前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合格的《申,请省级竣《工验收?
?。 (一)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1.批准!的各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经测试分析建设!目标预定《可达成;
!。 , , , 2.县》级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有关调整内】容的核准文件;【
? 3】。.项目分项或综合的!实,施工作报告(各【参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县(市》、区)水利局提供】],、有关测《。试报告;
! 4.市】级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审核汇集完成—;
? ? 5—.自验收报告及遗留!问题解决报告;
】
【 6.其他—有,关验收?材料
?
(二)】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会同市水》。利局:组织此前由项目【组进行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 1.系统各部!分能: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试运行报告!技术预?验收:报告;
《
!2,。。.初步验《收,意见以及遗留问题】处理:完毕的报告;
! 【3.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和市县有关规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
: 》 4.建立了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了人!员经费;
! 5.符合!归档要求的一—系列:验收材料
—
第二十八条 !。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验收分?完,。。工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 在各项建设!任务(包括》结合非工措施—内容)全部完—成并且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县》(市:、区)?水利局应督促、协助!并,参与项目法人—(业主)《。组织:进,行的完工《验收:完工验收《通过后投入运用经过!一年:或一个汛期》试运用合格后县(】市、区)《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申请》省级竣工《验收
(!一)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 《。1.试运用》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
【。 2.已进行审价!审计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和县市—规定提供相关审【。价审计报告;
】 》 , 3.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报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 : 4.完工验!收报告及遗留问题处!理结果;
! 5.有】关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和】概算调?整的申请《及核准意见》;
:
— 6《.其他
【 (二)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会《同市级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条件除初步》验收的外还应—具备
! 1.初步验收!报告相应的补充【完善内容完成;
】
】 2.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 , 》 3.建立了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经费【来源
》
第二十九条 】省、市?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由省【、市水利部门按招标!。合同:组织:验收省级《验收须有部分—市级部门参加;市】级验收须有省级【部,门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