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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七】条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非工措?施补充完善项目验】收分:为,专项自验(或综合】自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专项【自验(或综合自验)!由县:(市、?区)水?利局自行《组织完成后申请【市级:水利局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汛?前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合格的!申请省级竣工—验收
【 (一)《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 ?1.批?。准的各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经测试《分析建设目标预定】可达成;
— 》。 2.县—级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有关调整》内容的核准文件;】
】 3?.项目分项》。或综合的实》施工作报《告(各参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县(市、!区)水利局提供]、!有关测试报》告;
《 ? , :。 4.市》级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审核汇集完成;
! 5!.自验收《。报告及遗留问—题解:决报告;《
》。 : 6.其他【。有关验收材》料,
》 (二)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会同】市水利?局,组织此前由项目组】进行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 : 1.系统各部分!。能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试运】行报告技《术预:验收报告;
】 2】.,初步验收意见以及遗!留问题处理完毕的】报告;
【 , 3.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和!市县:有关规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
【 4《.建立了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了】人员经费;》
》 ? 5?.符合归档要—求的:。。一系列验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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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验收分完工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 在各项【。建设任务(包—括结合非工措—施内容)全部完成】并且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县(市【、区)水利局—。应督促、协助并参】与项:目法人(业主—)组织进行的完工】验收完工《。验收通?。过后投入运用经过一!年或:一个汛期试》运,用合格后县(市、】区)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申请—省级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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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1.试运用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 《 2.?。。。。已进行审价审—计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和县》市规定?提供:相关审价审计—报告:;
【 3.—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报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 4】.完工验收报告及遗!留问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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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有关【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和—概算调整《的申请及核准—意,见;
【 6.其】他
(二!)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会同市级【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条件除初—步验收的外还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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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验收报告》相应:的补充完善内容【完成;
!。 , : 2.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
》 , 3《。.建立了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经费来源—
第二十九条! 省?、市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由省、市【水利部门按招—。标合同组织验收省】级验收须有部分市级!部门参加;市级验】。收须有?省级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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