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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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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非工》措施补充完善项目】验收:分为专项自验(或综!合自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专项:自,验(或综合自验)由!。县(市、区》)水利局自》行组织完成》。后申请市级水利【。局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汛前: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合《格的:申请省级竣工验收】
(一)!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1.批?准的各?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经测?试分析?建设目标预定可达】成,;
— , 2.县级】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有关调整内容!的核准文件;
】 — 3.项》目分项或《综合的实施》工作报告(各参【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县(市、区》)水利局提》供]:、有关测试》报告;
! : 4.市级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审核汇集完—成;
— : : :5.自验收报—告及遗留《问题解决报告;
】
【 6.其他—有关验收《材,料
》 (二《)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会同市水利局【组织此前《由项目组进行—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 》1.系统《各部分能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试运行报告技—术预验?收,报告;
! ? 2:.初步?验,收意见以及遗留问题!处理完毕的报告;】
— 3.—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和市县有关规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
! 4:.建立了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了人员经】费;
! 5.符合归】档要求的一系列验收!材料
—。第二:。十八条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验收】分完:。工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 在各—项建设任务》(包括结合非工【措施内?容)全部完成并且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县(市、《区)水?。利局应督促》、协助?并参与项目法人【(业主?)组织进行》的完工验收完工验】。收,通过后投《。入运用经过一年或一!个汛期试运》用合格后县(市、】区)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申】请省级竣工验收
】
(—一):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有关报告】材料:
? : ? , 1:.试运用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 2—.已进行审价审计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和县市规—定提供相关审价【审计报告;
—
】 3.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报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
》 4.—完工验收报》告,及遗留问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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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有》关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和概【算,调整:的申请及核准—。意见;
《
, , 【6.其他
【 (《二)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会同市?级水利局组织—。竣工验收条件除【初,步验收的外还应具】备
! , 1:.初:步,验收:报告相应的补—充完善内容完成【。;
【 2.—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
】 3.建立了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经费—来源:
第二—十九条 》省、市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由:省、:市水利部门》按招标合同》组织验收省级验【。收须有部分市级部门!参加;市级》验收须有《省级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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