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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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省!水利厅成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组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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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市水!利部门负责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的市级审《核汇集和市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的建设并对辖—区,内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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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十四!条, , 各市、县(市【、区:)要加强《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按规定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的【公司、厂家、—单位承担建》。设任务
第十【五条 调查—评价和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所需的基础】数据准?。备、工具软件系统】由水:。。利部统一组织采购】;调查评《价现场数《据采集终端、审核】汇集软件定制服务由!省级统?一组织采购
第十!六条 省、市级监!测预警?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要与已建系统兼!容并满足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共享的要求【
:第十七条 》 项目建设的自动雨!量、水位站采集的】水雨情数据要实现与!水文部门的一致和共!享统一接《入省:水利防汛通信平【台并通过省》级水文部门的共享】测试
第十八条 ! 项目?的监测预警平台软件!须获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 用于项》目且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水【文自动监测》设,备或产品须获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的—要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专用产—品须通过国家级防洪!减灾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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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应!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二十一条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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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实《施不得擅自减—少和:调整建设任务项目】建设任务确需部分】调整或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市级水利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水利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在确【保完成?批准任务前提下【如有资金《结余按照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农[(2014!)73号])执行结!余,资金用于后续建【设,的,项,目,方案应报市水利局审!核同意?并报省水利厅备案】;如超?出,。原批复概算的超出】部分由当地》自,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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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施半?月报制度县》(市、区)》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分别于每【月15日、30【日前向省项目组和市!级水利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动态
第二十五!条, 各市、县(市、!区)水利、》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共同抓好制度建【设、招标采购、项】目进度、建设质量、!资金筹措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建设》任务执行或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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