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通风、除尘、净化空调系统
5.2 通风、除尘
5.2.4 本条第7款和第8款为强制性条文。计算换气体积的方法:当层高小于6m时,按实际高度计算;当层高大于6m时,按6m高度计算。
7 本款是指室内或室外的人均能第一时间启动开关,使事故通风系统及时投入运行。
8 事故通风机应与检测报警装置联锁,以便及时发现事故并启动排风机,减少损失和伤害。
5.2.5 根据空气流动原理,若要排出一部分空气,需同时补充另一部分空气,才能实现空气平衡。对无窗的密闭房间,当进行机械排风时,无法从旁边的门窗洞口获得室外渗透风,故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宜小于排风量的50%。
5.2.7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列出了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的情况。
凡存有容易引起火灾或具有爆炸危险的物质的房间,所设置的排风系统装置应是独立的系统,以避免容易起火或爆炸的物质进入其他房间。
由于散发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排风系统处理方式不同,末端设备选择也不同,所以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5.2.10 粉尘捕集罩的设置位置,不应影响操作人员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