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安装工程
Ⅰ 一般规定
11.3.1 所有用于安装工程的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材质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有关技术支持资料,且配件齐备。
11.3.2 为了保证项目建成后管道系统、设备的操作维保和生产使用功能,故作出此项规定。
11.3.5 引用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洁净区配管上的阀门、连接件设置与药品生产质量及日常运行维护密切相关,故特此规定。
Ⅱ 公用系统
11.3.8 洁净室(区)内的排水做空气隔断处理,安装U型或S型翻水弯,排水管道采用不锈钢材质。
11.3.11 在施工实践中,穿越洁净区域的明装公用系统管道、管件和阀门容易误用为非洁净材质,故特此规定。
Ⅲ 工艺管道系统
11.3.13 与洁净工艺管道施工相关的各个环节必须进行严格控制,以满足中药药品生产质量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11.3.14 制定第3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不锈钢管道的焊接质量。
Ⅳ 通风、除尘、冷冻、空调净化系统
11.3.23 生产设施洁净室(区)完成保洁并达到清洁要求后,净化空调系统连续运行空吹24h以上,再次清扫、擦净洁净室,方可进行高效送风口安装。
Ⅴ 弱电、仪表与自控系统
11.3.25 引用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和国家计量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因系统/设备上的仪器仪表与药品生产质量及日常运行维护密切相关,故特此规定。
Ⅵ 消防系统与安全设施
11.3.27 为了确保洁净室(区)内的消防管道和消火栓箱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满足洁净要求,故制订此条。
Ⅶ 设备安装
11.3.32 为了确保中药生产设施设备的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文件满足GMP验证的要求,故作出此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