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涉:水工程规划协调
】
《
?
6.《1 一般》要求
?
:
,
6.1.】1 涉水工程协调!规划:应对城市水系统(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排水防涝、防!洪,等)、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等进行综】合协:调,同时:还应:协调景观、游憩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内容
!
《
6.1.2 【 涉水工程协调规】划应有利于城市水系!的保护和《提高城市水》系,的利用?效率减少各类—涉水工程设施—的布局矛盾并应【协,调,。下列内容
》
!1 涉水工程与】城市水?系的关系《;
! 2 各类【涉水工程设施布【。局之间的关》系
《。
6《.1.3 》 涉:。水工:程各类设施布局【有矛盾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分,。析按:照“安全《。可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原则调《整工程设施》布局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