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涉:水工程规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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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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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涉水工程—协调规划应》对城市水系统(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排水防涝、防洪】等)、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等》进行综合协调同时还!应协调景观、游憩】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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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涉》水工程协调规划应有!利于城市水系的保】。护和提高城市水系】的利用效率减少各类!涉水工程设施的【布局矛盾并应协调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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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涉》水工:程与城市《水系的?关系:;
! 2? 各类涉水工程】设施:布局之间的关系【
—6.:1.3? 涉水工》程各类设施布—局有:矛盾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分!析按:照“安全《可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可行》”的原则调整工程设!施,布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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