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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水!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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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水】质保:护应明确城》市水系水质保护的目!。标和制定水质保【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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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水质保!护目标应根据水【体,规划功?能制定满足对—水质要求最高的规划!功能需求并不应【低于水体的》。现,状水质类别》
4【。.3.3 》。。制定的水质保—护目标应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与》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体水质》目标不一致的应【进行专门说明
】
4》.3.4 同一水体!的不同?水域可按《照其:功能需求确定不【同的水?质,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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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水质保护【应,坚持源头控》制、水陆统筹、生态!。修复实?。施,分类型、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的系统!。治,理
》。
4.3》.6 ?水质:保护:工程应?以城市污《水,的收集与处理为基本!措施并?包,括面源污染和内【源污染?的,控制与处理必—要时还可包括水生态!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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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对截留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应控制溢流》污染总?量和次数《;对分流制排—水系统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削减城市《径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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