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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一条 特许【经营项目《提出:。。的主要?目的:应当为发挥社会【资,。本在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民间投资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
! , 特?许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并且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
第《十二条 《实施机构根据授【权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范牵头编制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及》。概,述,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 (三—)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
—。 (四)【项目可行性及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
】 , (五)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
(六【)政府承诺和保障】;,
(【七)特许经营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以:及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八】。)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 实:施政府?定,价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中?有,关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应当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
,
特—许经:。。营期:限拟超过《40年的应当在特】许经营方案》中充分论证并随【特许:经营:方案一并《报请批准
【 ?实施机构应当保证特!许经营项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完善特许《经营方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应—当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产》出或服务效果—、建设运营效率【、风险防范控制【等方面特别是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和传统?政府投资模式在投入!产出、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对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论证!此,。外还应当对相关领】域市场发育程度【、企业建设运营能力!状况和参与意愿、】项目产品服》务使用者支付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特许经营模!。式可以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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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方案!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要求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合理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明【确项目产出》方案
审!核特:许经营方案时应当】对项目是否适—合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认真比较和论!证根据职《责分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方案应当通过招】标,、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七条! 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公开—选,择特许经营者的【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第十八条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民营企《业参与的具体方【式
《 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符合条件的传统及】新,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参—照,清单精神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以适宜方》式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 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将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作为选择特许经营者!的重要标准鼓励金】融机构与《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制定投融资方案!
》 特许经营者—选择应当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条 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 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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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项目名称、内容;!。
(【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
《 (三)【如成立项目公司【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 (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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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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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测评估—。;
— (七)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 (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
—(九)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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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 (:十一)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政策等【管理要求调整变【化对特许经营—者提出的相应要【求以:。及成本承担方式;】
—(十二)政》府承诺和《保障;
》 : (?。十三)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 (十四》)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
(十】五)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等—协议变更情形提前终!止及补偿;》
: (十六【。)违约责任;—
》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十八:)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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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特许经营协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约【定特许经营者通过向!用,户收费、获得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他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取得:收益
】由政府向用户统【一收取后再向—特许经营者支—付的费用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收《支明:细保证专款》专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定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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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可以》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资本金管理【的规定?和专项债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价,格,或收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特许:经营项目《。价格或收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价格政策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予以确定—和调整
】。 ,特许经营项目中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或者收费应当—执行有关定价机【关制定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政《府可:以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就防止》不,必要:的同:类竞争性项目建设、!有关: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提供等内容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企业【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实施【机构:应,当协助特《许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如果与项目前期!办理审批、》用地:。、规划?等,手续时的项目法人】。不一致的应当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必要支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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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发—生变更建设地点、】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等重大情—形应报请原审批、核!准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程序或者重【新备案必要时应重新!开展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与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财务顾问—、融资顾《问、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可以依《法合规利《。。用,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将项目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
》 ,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应当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稳妥》处置债权债》务,关系不得承诺—以各类财《政资金担保》或者作为还》款来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第二十八条【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进行结【构化融资《发行项目收益票据】、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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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鼓励特许!经营: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采—用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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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特许经营实施】机构、金融机构依法!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融资支持措施不【应对不同所有制特】许经营者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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