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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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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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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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大、:中型通信局(—站):。。必须采用TN-S】或TN-《C-S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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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小型通信【。。局(站)、移动【通信:基站:及小型站点可采【用TT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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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安—装在民用建筑物【上的各类无线—站点应?确保建筑物内—供电系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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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防雷器?。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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