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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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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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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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大、中型通信局(!。站)必?须,采用T?N-S或TN—-C-S供电方式】
3.1!。。.,3 : 小型通信》局(站)、移动通信!基站及小型站点可采!用TT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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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安《装在民用建筑物上】的,各类无线站点应确】保建筑物内供电系】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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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防:雷器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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