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雨期和冬期施工
6.8.1 雨期施工模块存放不应被积水浸泡和雨淋。当降雨较大时应停止砌筑,并对已经砌筑的模块砌体采取遮雨措施,防止雨水浸入墙体。应及时抽离基槽积水,防止浸泡造成墙体失稳。雨后继续施工应检查墙体的垂直度。
6.8.2 不得使用水浸后受冻的模块,砌筑前应清除冰雪等冻结物,不得采用冻结法施工。
6.8.3 砌筑砂浆应防止水分蒸发。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储存地点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5℃,且不宜低于5℃。
6.8.4 当日最低气温高于或等于—15℃时,采用抗冻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按常温施工提高一级。气温低于—15℃时不得进行模块的砌筑施工。
6.8.5 冬期砌筑施工后应使用保温材料覆盖新砌的模块砌体。
6.8.6 解冻期间应对模块砌体进行观察,当发现裂缝、不均匀下沉等情况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6.8.7 灌芯、圈梁等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冬期施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