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混凝土模块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T230-2015 建标库

6.5  配筋模块砌体施工

6.5.1  模块砌体的类型、强度等级,砌体砂浆的强度等级,配筋模块砌体的混凝土或砂浆强度等级及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6.5.2  钢筋设置、连接、锚固、搭接长度及在模块砌体内定位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

6.5.3  模块竖孔内宜采用焊接骨架定位装置固定钢筋,钢筋骨架底段100mm~200mm范围内的竖向钢筋应向内收敛20mm~30mm,且竖筋底端宜用10mm钢筋封闭。

6.5.4  模块砌体构造柱应与砌体墙同时施工,箍筋应同时砌入模块砌体内。构造柱应随砌筑墙体同时绑扎钢筋,应分段浇筑混凝土或砂浆并捣实,构造柱的外侧模板应固定牢固,并防止漏浆,构造柱竖向钢筋应按设计要求设置。箍筋应在环筋槽中间设置。

6.5.5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模块砌体组合墙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并应正确预留拉结筋位置。

6.5.6  配筋模块砌体剪力墙内竖向插筋应与基础或基础梁内的预埋钢筋连接。

6.5.7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环境中的模块砌体,芯柱内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6.5.8  当在配筋模块砌体横墙上留置施工洞口时,洞口的高度不得超过2/3墙高,并应设置洞口过梁和拉结筋,拉结筋沿洞口高度方向间距不应大于500mm,伸入两侧墙内长度不应小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