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模块砌体结构设计计算指标
3.3.1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模块砌体的抗压强度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表3.3.1-1和表3.3.1-2的规定采用。
表3.3.1-1 模块砌体的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注:1 当模块砌体墙厚等于或小于240mm时,应按表中数值乘以修正系数1.10。当采用轴头模块砌体抗压强度时,应根据不同墙厚180mm、240mm、300mm和400mm分别按表中数值乘以修正系数0.75、0.81、0.86和0.92;
2 对T形截面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模块规格按翼缘厚度确定;
3 表中180mm和240mm模块厚度均限于弧形模块。
表3.3.1-2 模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注:1 当模块砌体墙厚等于或小于240mm时,应按表中数值乘以修正系数1.10。当采用轴头模块砌体抗压强度时,应根据不同墙厚180mm、240mm、300mm和400mm分别按表中数值乘以修正系数0.75、0.81、0.86和0.92;
2 对T形截面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模块规格按翼缘厚度确定;
3 表中180mm和240mm模块厚度均限于弧形模块。
3.3.2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模块砌体沿砌体灰缝的轴心抗拉强度、弯曲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的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表3.3.2-1和表3.3.2-2的规定采用。
表3.3.2-1 模块砌体沿砌体灰缝的轴心抗拉强度、弯曲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的标准值(MPa)
注:1 轴心抗拉强度等于0.9倍的弯曲抗拉强度值;
2 对形状规则的模块砌体,模块搭接长度与模块高度比小于1时,其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tg)和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ft,mg)应按表中数值乘以模块搭接长度与模块高度比值后采用(轴头模块砌体不适用此项)。
表3.3.2-2 模块砌体沿砌体灰缝的轴心抗拉强度、弯曲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的设计值(MPa)
注:表中各设计值等于对应的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γi,其中抗剪强度分项系数取γi=1.60,抗拉强度分项系数γi=1.70。
3.3.3 对孔砌筑的模块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vg——模块砌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fg——模块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3.3.4 当模块砌体用于盛水构筑物或为配筋模块砌体时,不得采用C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3.3.5 模块砌体抗压强度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a,调整系数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模块砌体结构构件承受的车辆荷载效应占总荷载效应的比例不小于75%时,γa值应为0.9;
2 对无筋砌体构件,截面面积小于0.3m2时,γa值应为该截面面积数值加0.7;对配筋砌体构件,截面面积小于0.2m2时,γa值应为该截面面积数值加0.8;
3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级时,γa值应为0.89;
4 当对结构进行施工阶段验算时,γa值应为1.1。
3.3.6 干码砌筑的模块砌体,经混凝土灌孔后的强度与砂浆砌筑的模块砌体相同,其值应符合本规程第3.3.1条和3.3.2条的规定。
3.3.7 对于冬期施工的模块砌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5,并不得使用氯盐作为砂浆防冻剂。
3.3.8 模块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切模量、泊松比、线膨胀系数、收缩率及摩擦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模块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切模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模块砌体弹性模量(MPa);
G——模块砌体剪切模量(MPa)。
2 模块砌体泊松比ν可取0.15;
3 模块砌体线膨胀系数α1可取1×10-5(1/℃);达到收缩允许标准的模块砌筑的龄期为28d的模块砌体收缩率可取—2×10-4:
4 模块砌体的摩擦系数可按表3.3.8采用。
表3.3.8 模块砌体的摩擦系数
3.3.9 模块砌体结构材料自重标准值,可按表3.3.9采用。
表3.3.9 模块砌体结构材料自重标准值(kN/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