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1.1 》 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
》。 《1 建筑》物地基基础》的防微振措施—;
:
,
《 2 — 地面?结构的防微》振措施;
【
《。 , 3 主体结】构的防微振措施;
!
!。4 :。 精密设备及仪【器,的独立基础的—防微振措施
!
6.1.2【。 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
?
1 】精密设备及》仪器容许振动—值;
》
:。
2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
【 3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报告】当不具条《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的有关规定取值;】
》
4 场!地,环境振?动,测试及分析报告【。
,
6.1】.3 建筑结构】防微振设《计宜具备下列—资料
》
1】。 精密设备—及仪器在建筑—物内的工艺布—置、:外形尺?寸,、重量及工作方【式;
】 2 — 动力设《备,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外形尺寸、【重量、转速及运行方!。式;
《
:
《 3 》管道在建筑物内的空!间位:置、:单,位长度重量及—输送介质
—
:
6?.1.4 建筑物!内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精密设备及仪!器与动力设备的布置!较靠:近时宜采用隔振缝】隔开;
! 2 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或仪器时动力【。设备应布置》于底层或楼层边跨】并应在楼层设隔振缝!与,精密设备或仪器所在!区域隔离《;
! 3 精密设】。备及仪器《不,宜布置?于,受电梯振《动影响的《范围内;
》
》 4 【当楼层布置精密设备!及仪器时《其位置宜位于梁、墙!、柱等结构刚—度较大的部位或附】近
》
6?.1:.5 多层厂【房内不宜设置起【重,设备设置《起重:设备时宜采用悬【臂式起重设备或其】他振动影响较小的】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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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6》 建筑物内的【动力设备及产生振】动的管?。道进入防微振区域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6!.1.7 建筑】物内应采用》低速送风空气密度】变化率?宜控制?在1:0%以内当布置【有自:循,环高效过滤器(F】。FU)装《置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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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 防微振区域内【的门应采用柔—性,缓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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