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规—划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1.1!。 , 电:。子工业区域》规,。划布局?和厂:区布置不得》选择在强《振源:。、,强噪声、《强风沙?、强电磁辐射、有】害气体等不利区【域,。
,
》5.1.2 厂区!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选择在地基】土较坚硬或基岩【埋藏较浅的地区不】宜,。。选择在软土及填土等!不良地质区》域;
?
,
— 2 宜避开江!河湖泊、海岸—沙滩、常年冰冻【等地区;
【
》 3? 宜选《择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地区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等不利地段宜避!开液化砂土层—等区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
》 : 4 ?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
5.1.》3 厂区位置选】择时应?根据场地环境—微振动测试和自然】条,件经论?证比:较、综合评》估后:确定;当《不具备?环境:振动测试条件时振】源防:振距离可按本规范】第,5.2?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