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规划》设计
?
《
5:.1 ? 一般规定
】
5.》1.1 电子【工业区域规划布局和!厂区布?置不得选择》。在强振源《、强噪声、强—风沙、强《。电,磁辐射、有害气体】等,不,利区域
!5.:1,。.2: 厂区《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 宜选择《在地基土较坚硬或基!岩埋:。藏,较浅的地区》不宜选择在软—。土及填土等》不良地质区域;
!
》 2 宜【避开江河湖》泊、海岸沙滩—、常年冰冻》等地:区,;
】 , 3 宜选择】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地,区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等不!利地段宜避开液化砂!土层等区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
4 【 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5:.1.3 厂【区位置选择时应根】据场地环境微振【动测试和自然条【件经论证比较、综】。合评估后确定;当】不具:备环境振《动,测试条件时》。振源防振距离—可,按本规范第5—.,2节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