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井下采掘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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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一般规》定
【
12.1.1】 施测前应搜集】有关的?矿区控制测》量资料应对井上、下!控制点的等级、精度!和可靠性进行检【。查
1】2.:1.2? 施?测前应对施工图和设!计资料进行审查验算!图上注记的尺寸、】坐标、高程、方【位、坡度《及其相互关系应【确认无?误后再解算》施工放样数据
【
》12.1.3 【 定线?标定数据应从始【点至:终点逐点一次—解,算完:成不应解算一点【放样一点计算和检查!应,由不同人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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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施测完后应采用【其他控制点或已知井!巷,工程的特《征点进行相对位【置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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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 在采掘过程中【。测量员不得擅自改变!中、腰线方向当有】变更时应有设—计变更通知单—
12.!1.6 采场应按!旬或月?定,期测出回采工作面的!推进界线、充填【界线、保留矿柱【的实际?尺寸和位置当—采空区无法直接【实,测时:可,根据中深《孔实测的孔》位和深度按爆破【效果在图上圈出预】计采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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