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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井下控制测量 】 ? 》Ⅰ :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 11.7.1】  井下平》。面控制采《用导线测量方法【时导线应布》设成附合导》线、闭?合导线?或支导线形式 【 11【.7.?2  井下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2的规!定, 】 11.【7.3  井下首】级平面控制》的等级应根据矿井规!模和本规范表11.!7.2的技术要求选!择各等级导线均【。可,作为井下《首级平面控》制 11!.7.4  在主】要巷道未《形,成时可先《布设低于首级精【度的导线在条件具】备后:应按首级导线精度要!求,施测 ? 1—1.7.5  井下!导线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永久》导,线,点应布设在巷道碹】顶,和岩石稳定的主【要巷道顶《板上临时导线点可】因地制?宜布设 】     》2,  首级导线点【应从主巷道开—始随主?。巷道的掘进分段布】设每3?00m~500m】应布:设一:组,永久点每组不应【少于3点且应相互通!视点间距宜大致【相等:应避免短边 【 《 ,   3 》 ,。导线:点应埋设标志点【位应稳定、》安全和使用方便并应!注意避?开运输设备、支【护和敷设管线标志】。应清晰、便于寻找 ! ? ,     4  同!一矿:区,的井:下导线点《应统一编号并应将点!号标记在实》地,醒目位置《    ! 5  《应绘制导线点位分】布图埋?石点应?绘点:。之记 】。。11.7.6—  井下导线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6!。的,规定 《 【。 11》.7.7  导【线边:长测量时应测定气】。压和温度气压读至】100Pa温—度读至1℃并—。应对观?测边长进行》气象改正 — 《11.7.8— , 井下首级导线【或大型贯通测量导】线,每1km左》右,宜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 Ⅱ 井下【导线延?长,测量 】 :11:.7:.9  在》导线延长测量之【。前应对导线最后三点!的,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当较差?符合表11》.7.9的》规定时方《可进行延长测量【否则应继续向后【检查直至《符合要求并应从符合!要求的?。点向前?延,长,导线 ! 11.】7.10  —井下导线《应根据巷道》挖掘进度逐渐延【伸首:级,导线宜每掘进—300m~5—00m延长一次次】级导线宜《每掘进30m~1】。。00m延长一次 】 《 11.7.1【1  井下导线延长!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 》Ⅲ :井下:高程控?制测量 》 1【。1,.7.1《。2,  :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应按百米高—差的中?误差分级《在主要运输水平巷】道和分层平巷中高】程控制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在】斜井和斜巷中—。可采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 《 ,11.7.13 】 井:下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1:3的规?定 【 ? 11》.7.1《4  ?井下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14的规定 【 ? 》 11.7.【1,。5,  井下高程控制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程控!制,点应布设在》巷道顶、底或两帮稳!定,的岩石中或应布【。设在永?久,。固,定设备的《基,础上也?可利用?埋石导线点代—替 :     !。2  ?。应每隔300m~】500m布设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  【 ,。。  3  应—统一编点号并—应在实地注明—点号当?利用导线点》作为:高程控制点时应【以导线点号为准【 —11.7.1—6  水平巷—道掘进施《工中:每掘进1《00m左右应—在掘进工作面—附近测设临时高程】控制点每掘进3【00m左右应—测设20《。mm级的高程控【制点作为巷道继续掘!进的:。起,算点以?后应再升级为7m】m级或5mm级高程!。。控制点 ! Ⅳ? ,数据处理《 《 11.【7.17  全站】仪测量的导线边长】。应进行温度、气压、!湿度和常《数改正? 《 11.7.【18  导线—边长应根据》矿区控?制,网边长?投影:变形情况进行高程面!归化和高斯》投影改正 》 11.7!.19  井下导线!坐标方位角的闭【合差应符《合表:11.7《.19的规定 ! !11.7.20 】 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宜》采用严密平差当【。采,。用,简易平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导线的》坐标闭合差应—按坐标增《量成比例分》配 》   《  2  》往返测高差较差符合!限差要求时高—差应取往返观—测的平均值 【 , ?    3  【水,准测量的《闭合差应按测站【数成比?例分配三角》高程测量《的,。闭合差应按边—长成比例分配 【     !。4  水准和—三角高?程支导?。线的高?差应:取往返测量的平均值!。。 ? 11》.,7.21  内业计!算的数字取位应符】合表11.7.2】1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