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1.7【  井下控制测量】 , : : Ⅰ 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 》。 11?.7.1  井【下平面控《制采:用导线测量方法时】导线应布《设成附合导线—、闭:合导线?或支导线形》式 : 1—。1.7?.,2,  井下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2的规—定 : , 【 : 11.7》.3  井下首级平!面控制的《等级应根据矿井规】模,和本规范表1—1.7.2的技术】要求选?择各等?级导线?。均可作为井下—首级平面控制 【 , 11—.7.?4  在主要—巷道未?形成时可先布设【低于首级精》度的导线在条—件具备后《应按首级导线精度要!求,施测 《 《11.7.5—  井?下导线?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永》久导线点应布设在巷!道碹顶和岩石—稳定的主要巷道顶】板上临时《导线点可《因地制宜布设—  【   2  —。首级导线点应从主】。。巷道开始随主巷【。道的掘进分》段布设?每300m~500!m应布设一组永久】点每组?不应:少于3点且应—相,互通视点间距宜大致!相等应?避免短边《 —    3  导线!点应埋设《。标志点位应》稳定、安全和使【用方便并应注意【避,开,运输:设备、支护和敷设管!线标志应《清晰:、便于寻找 !。     4【  同一矿区的井下!导线点?应,。统一编?号并应将点号—标记在实地》醒目位置 】。     5 】 应绘制导线—点位分布图埋石点】应绘:点之记 !11.7.6 【 井下导线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6的:规定 — 》。 ?11.7.7  导!线边长测量时—应测定气压和温度】气压读至10—0Pa温度读至1】℃并应对观测边【长进行气象改正 ! ? 11.《7.8  井—下首级导线或大【型贯通测量导线【每1:。。km左右《宜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 Ⅱ 井下【。导线延长测量 】 11】.7:.9  《在,导线延长测量之前应!对,导,线最后三《点的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当较差符】。合表11.7.【9的规定《。时方可进行延—长测:量,否,则应继续向后检【查直至符合》要求并应从符合要】求的点?。向前延长导线 ! : 11!.7.10  【井下:导线应根据巷—道挖掘进度逐—渐延伸首级导线宜】每掘进300m~5!00m延《。长一次次《级导线宜《每掘进3《0m~100m延】长一次 》 11.【7.11  井下】导线延长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 》 Ⅲ 井下高—程控制测量 ! 11.【7.12《  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应按百》米高差?的中误?。差分级在主要运输】水平巷道《和分:层平巷中高程控【制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在斜井】和斜巷中可采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 : 11.7【.13?  井下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13的规—定 : 【 1》1,.7.14  井】下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1.7.14【。的规定 》 】 11.》7.1?5  ?井下:高程控制《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高程控【制点:应布设在巷道顶、底!或,两帮稳定的岩石中或!应布设在永久—固定设备的》基础上也可利用【埋石导线点代替 】    】 2  《应,每隔3?0,0m:~500m》布设: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    ! 3  应统一编】点号并应在》实地注?明点号当利用—导线:点作为高程控制点时!应以导线《。点号为准《 ? , 11《.7.16》  水平巷道掘进】施工中每掘进1【00m左右应在【掘,进工作面附近测设临!时高程?控制点每掘》进3:00m?左右应测设2—0mm级的高程控制!。点作:为巷道继续掘进的起!算,点以:后,应再:升级为7mm级【或5m?m级高程控制点【 ? : Ⅳ 数据处理! ? 11.】7.17  全站仪!测量:的导线边《长应:进行温度、》气压、湿度和—。常数改正 — 1》1.7?.18 《 导线?边长:应根据矿区控制网】边长:投影变形情况—进行高程《面归化和高斯投影】改正 ? 1—。。1.7?.19  井下导】线坐标?。方位角的《。闭合差应符合表【11.7《.19的规》定 【 11】.,7.2?0  ?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宜,采用严?。密平差当采》用简易平《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导线的坐标闭合差】。。应按坐标增量成比例!分配 ?  —   2  往【返测高差较差符【合限差要求时高差应!取往返观测的平均】值 —     3  】水准测量《的闭:。合差应按测站数成】。比例分配三角高程】测量的闭合差—应按边长《。成比例分《配   !  4  水准和三!角高程?支导线的高差应【。取往返测量》的平均值《 》 11.7》。.21  内—。业计算的数》字取位应符合表11!.7.21的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