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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 建:筑基地环境》
《第五十条 — — 各类【。建筑停?。车泊位数按下表进】行控制其中居住【区地上停《车泊位不得高于【总,停车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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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类别》
? ? 旅馆》
【 (个/套客!房,。) :
办!公,楼(个/100㎡】建筑面?。积)
》 —商业、写字》楼(个/10—0㎡建?筑面积)
—
【住宅(个/》10:0㎡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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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建车位》。数量
】 机动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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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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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位! ,。
— 机动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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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特殊】类别建筑停车泊位】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
! 第五十《一条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比例(?以下称绿《地率)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规定《的指标?。同时满足附表—二中绿地率的要【求
《
第五十二!条 一个街区】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的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第!五十三条 【位于旧城改造区域】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地指标的经规!。划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补偿措施亦可将屋!顶地栽绿化面积【(满足屋面绿—化覆土深《度要求?且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如】。下
!F=M*N》
:。 式中—F,指地面绿地面积M】指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指:有效系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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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单位】米)
! 有效系数(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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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于、等于1.【5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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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于1.5小于!、等于6.0
!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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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于5《.0,?。小于、等于12【.0
】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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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沿】城市:道路:围墙的高度不—宜超过?2.2米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1?米退让出《的地块作绿化—用地除特殊部门因保!密、安全等需要须建!设封闭式围墙外【一般应建《通透式围墙围墙上】宜作适当的亮—化设计?围墙形式应》与所处环《境及道路风格相协】调
? 建【筑物外立面或屋顶】广告:设,置必须符合》城市广告专业规【划要求
! 第五《十五条 高【层,建筑:、重要及交通流量较!大的公共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其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广场广【场设置?除符合?相关规?范外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一)根据《上述建?筑的:不同性?。质、规模、用—。地情况广场规模按】其建筑?基地:面积的1《0,%20%《控制取值其任一方向!最小净宽《≥6米最小实际【使用:面积≥20》0平方米;
】 (二—)其地坪标》高与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正负1!.5米以内(含1.!。5,。米);
! (:三)广场延伸至高】层建筑或裙》房内时其净空高【度≥5米;
【 ?(四)?广场应具适宜的空】间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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