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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 第五条《 】。 : 《 , —。 本市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编制!详细规划时允许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复合!用地:划为居住用地—中类(?R5)详细规划中】对外交通用地—、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及公《共绿地应划》分至:小类其它划分到【中,。。类 《 第六【条 : — — : 《 ?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未涉及的按照!附表一的规》定,执行:;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规划【部门根据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申请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