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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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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城市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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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公共供水》是指自来水供水【企业通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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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自》。建,设施供水是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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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
第七十四条 【本市农?村地区的生活等【非,农业供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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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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