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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生产与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供水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 《。    — 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的依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   供【水企:业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海事和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出厂水、管】网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    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为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组织体》检  —  《 患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城市供【水工作?。 第二—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保证城市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对用【户的:用水需?求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第三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和【正常供?水水压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应当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造成《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暂停供水或者在】。较大区域降》低水压的应当于【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二,十四小时前将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原因、时间】、范:围以及恢复正常供】水时间等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等原因—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检查监—督城市供水水质【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城市供水】水,质、:水压检查监督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 ,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清洗、消毒》或者:暂停使用   】 第:三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提供供水服务的!。义务:符合:城市规划且用水地】点具备规定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应当提供《供水服务  !  供水企业【提供供水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并接《受用户监督》    —供水企业应当将办】理供水服务手—续的有?关程序、时限、申】请资料?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供,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三十五条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减供—水量、改变用水类别!。、变更户名或者【暂停、终止、—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逐步按照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分别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定:收费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第三十】七条 城市供水设】施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实行【安装结算《水表到最《。终用户抄录结—。算,水表:到最终用户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实行: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第三十?八条 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别装表计量因用户!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因供水企业】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    — 因建筑结【构、供水设施和用】水条件等限制性因】素不宜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用—水比例后分别计【量 第三【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当为用户安装【结算水表并定期【。抄录:水表读?数计算用水量—结,算,水表应当经过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加封 》 第《四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对其安装的结】算水表进行管理维】护和不定期检查并按!照规定的《更换周期《进行更换 】   结算】水表在?更换:周期内发生》计量失准或者停止运!行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更:换并: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实际用水量 !  : (一)结算水表!失准的按照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认》定的误差幅度计算;!  》  (《二)结算水表停止运!行,的按照?上一次抄《表计费日起至水表更!换日:止的用水天》数乘以该用户前六个!月的日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 , : 第四十一条】 ,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并重!新安装结算水—表;: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结算》水表损坏的重—新安装结算水表【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    》 用户对结算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校表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与用?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校验校《验合格的用户应当承!担校验费并按照结】算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交纳水《费;校验《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应,当承担?校验费和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用】水,水,。费 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供【水价格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 》 ,    — 供水企业违法】收取:水费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并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十三!条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水合同《的约定向供》水企业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供水企业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水】费通知书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发,出水费催交通知【书后超过三十日【仍不交?纳的供水企业—可以依法对居—民用户采取停止供】水或:者限时?供水措施对》非居民用户采取停水!措施:限时供水或》者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户—足额补?交欠:。费,及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恢复供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 ,   《 用?户对限时供》水或者?。停水: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一,日内给予答复 !。 ,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等用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第四十六条 !。禁止实施下》列盗:水或:者违:法供水的行》为 :。。 : ,   《(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    (二】)采:取私装、改装、【倒装、损毁》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等手段取水—; 《   ? , (三)采取伪【造、拆除、》开启结?算水表上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等手段《取水;   ! ,。 (四?)非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取水; —    》 (五)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取水供【水行为 》。 《。第四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依法配备用—。水检查人员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水检查人员执—行用水检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 第四十八!条 用水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用户有盗【水嫌:疑的应当制止和【保护现场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下?。可以采用《摄影:、录像、现》场封:存涉嫌盗《水装置?等措:施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第四十】九条 盗水水费【按照盗水量乘以【当时同类水价计算】确定 》    盗水量】按照管径额定流量】乘以盗水《时间计?算确定;盗水—时间按照盗水日数】乘以日?盗水时间计算确定】    盗水】时,间,无法:查明的盗水日数以一!。百,八十日计算;日盗水!时间按照不同—用水类别分别计算】确定居民生》活用水为四小时【非居民生活用水为八!小时特种用水—为十二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