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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生,。产与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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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供水—企业实行《。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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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的依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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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水企业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海事和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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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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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出厂水【、管网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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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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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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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为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组织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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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城市供水【工作
—第二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保证城市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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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对用户的用水】需求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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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和正常供水水压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应当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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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造成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暂停供水或者!。在较大区域》降低:水压的?应当于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二十四小时前—将暂停供水或者降】低水压的原因—、时间、《范围以及《恢复正?常供水时间》等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紧—急事:故等:。原因: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检查》监督:城市供水水质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城】。市供水水质、—水压检查监督—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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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清洗、消—毒或者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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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提!供供水?服务的义务符合城】市规划且用水地【点具备?规,定供水?条件的供《水企业应《。当提供供《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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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提供供水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并,接受:用户监督《
供【水企业应当将—办理供?水服务手续的有【关程序?、时限、申请资【料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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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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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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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减供水量、改变!用,水类:别,。、变更?户名或者暂停、【终止、恢复》供水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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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逐步按照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分别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定收费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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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
第三十七!条 :城市供水设》施应当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实行安装《结算水表到最终用户!抄录结?算水表?。到最:终,用户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实行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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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别:装表计量因用—户,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因供水企】业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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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筑结构、供水【设施和用水》。条件等限制性因素】不宜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用水比例后分别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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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当为用户安装结算水!表并定期抄录水表】读数计算用水量结】算水表?应当:经过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加封
!第四十条 供水企】业应当对其安装【的结算?水表:进行管理《。维护和不定期检查】并按照规定的—更换周期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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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水表在更换周—期,内发生计量》。失准或者停》止运行的供水—企业应当予以更【换并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实《际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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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水表失准的按照!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认定的误】差幅度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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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水表停止运】行,的按照上一次抄【表计费日起至水【表更换日止的用水】。天数乘以该用—户,前六个月的》日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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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用户发现【结,算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并?重新:安装结?算水表;《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结!算,水表损?坏的重新安装结【算水:表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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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对】结算: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水企业提出—校表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与用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校验校验合格的!用户应当承担校验】。费并按?照结算?水表计量的用—水量交纳水费;校验!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应当承担校验!费和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用水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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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供水价格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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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违法收取水】费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并!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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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用户?应当按照供用—水合同的约定向供水!企业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供水】企业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水费《通知书?。。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发出水费!催交通知书后超过三!十日仍不《交纳的供水》企业可以依》法对:居民用户采取—停止供?水或者限《时供:水,措施对非《。居民用户采取停【水措施限时供水或】者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户》足额补?交欠费及违》约金后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恢复供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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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对限】。时供:水或者停水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一—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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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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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等用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禁止】实施下列《盗水或者违》法供:水的行为《
】(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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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私装!、改:装,、倒装、损毁—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等?手段取水;》
】(三:)采取伪造、拆除】、开启结算水表【上,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等手段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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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取】水; ?
(五!),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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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取《水供:水行为?
第【四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依法配备用】水检查人《员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水检查【。人员执行用水—。检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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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用水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用户【有盗水?嫌疑:的应当?制止和保护现—场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下可以采用摄影、!录像、现《场封存?涉嫌盗水装置等【措施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第四:十九条 盗水—水费按照《盗水量乘以当—时同:类水价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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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水量按照】管径额定流量—乘以盗水时间—计算:确定:;,盗水时间按照盗【水日:数乘以日盗水—时间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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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水,时间:无法查明的》盗水日?数以一百八十—日计算;日盗—水,时,间按照不同用—水类别分别计算确】定居民生《活用水为四》小时非居民生活用】水为八小时特种用水!为十二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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