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维护? : 第九条 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供水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并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  《 从事城市供水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城市供】水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时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应当书面征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城市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设施使用的设【。备、管材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第十三条 结【算水表及结算—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水表之后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 —    城!市自建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管理维护 【 第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对其管?理维护的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设计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 第十六条 —新建居民《住宅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依】法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原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逐步【解,决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非居民?住宅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管】。理维护 【第十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采取防!污,染,措施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安全【运行以及水质、【水压合格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进行抢修 —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和维护—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水《质并将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 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二?次供:水,设施检?修或者?清洗消毒需要停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 《 :第十八条《 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供水企《业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报告市政—设施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    — , 供水《企业:。抢,修供水设施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影响:抢修工作的》其他设施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当赔】偿    供水!企业抢修供水设施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挠或者《干扰 第!十九条 涉》及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供?水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施工影响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 禁止擅—自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供水企—业意见?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承担相》关,费用 —。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公共供水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水企业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赔偿损失 》 : 第:。二十一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加压设备加压抽!水;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或【者安装的应当—经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   ? (一)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消火栓; 】    (二)!占压、掩埋》、覆盖公《共供水设《施;   ! (?三)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    —。 (四)将》非城市供水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    》(五)在公共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挖《坑取土、堆放物品】。或,者修建?建(构)筑》物等:活动;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 , 《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火《栓由供水企业按照】消防规范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检》查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供!水企业向公安消【防机构查询火灾事故!的失火地点、—时间以及消防用水量!等,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合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市政公!共消火栓的布网、】管径、压力、新增数!量等:情,况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