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 !。 筑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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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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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主—。厂房和多层副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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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高层:副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m》。2;地?下副:厂房:、坝内副《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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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的厂房内布置!丙类的生产场—所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体—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A1.—50防?火门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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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其他建筑!物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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