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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
3.0.1 】水利工程《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 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火灾类》别及危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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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水利工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水力发《电厂:厂房、泵站》厂房:、室外变《。电站和室外开关站】构架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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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通航建《筑,物和水闸除卷—扬启闭机《室不应低于三级外】其,余的不应低》于二级;
【。
《。。 3《 独立《的辅助生产建筑【物除机械试验室、电!工修:理间、机械修—配厂、?水工观测仪表—室、:水处理室和水化验室!不应低于三级—外其余的不应—低于二?级;
【
4— 综?合的辅助生产—建筑物不应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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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枢纽建筑物、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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