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 :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建?设、配置和维护【。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 ?。。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一条 公共】消防设?施需要拆除》、迁移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公众聚集场所、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营业性地下场—所内违?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   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等场!所的安?全距离内或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焚烧物品、》动用明火 第二十!三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消防验!收申请材料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审核:、验收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者!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 ,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 ,依法确定《为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相关: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图纸检查和【工程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 第二?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 确:需变更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   ?  确?需变更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设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依法投【。。入使用后《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  《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   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依法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变更消防安全!检查事项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确定】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 ,  (二)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管理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应当依法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技术规范操作; 】 ,   ? (三)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并保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临时消防车通道;】  ?   (《四,)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存放、保管、【使用施工材料; 】   ?  (五)施工现场!的员:工,居住场所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 , (六)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委《托管理的《区域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时,应当查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和现有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将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完好情况!。告知其服《务的单位或》者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住宅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建立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   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第三:十,条 建筑物》由所:有权人直接》管理使用的所有权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建!筑,物由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管理使》用人应?当对使用或者管【理,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第三十一条 【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各产】。权人应当按其使【用、管理范围对各】自专有部分消防【。安全负责多产—权公:共建筑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由产权》人,。共同承担 》     【多产权公《共建筑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应实行物《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各产权人应共!同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 》    — 多产权公共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所需的【维修、更《新、改造《及整改火灾隐患的】经费由各产》权人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产权人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三【十二:。条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实施【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当及:时,。维修: ,  :   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人?员不得?脱岗 《 第三十三条【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取得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对!提供的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定:期对委托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出具相应报告书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接—到委:托,单位的通知后—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修复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     (二)在!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设施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告知维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措施;  !。   (三)—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能?自行关?闭; 《    《(四)防火卷帘下不!得放:置物品; 》 ,   ? ,(五)厨《房油气烟道应每【月至少清《理一次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和维修作业 】    公共—娱乐场所及其营【业房间?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三十六条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可—燃物品?仓库的电气设施【、线路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 第三十七【条 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    维》修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有关标准  】。   ?本,市,。。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和从:事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的企】业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八【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电气进行【检,测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继续使用!消防设施和电气 】。 第:三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执!业规:范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证书方可从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