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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建设、—配置和?维护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
【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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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一条》 公共消防》设施需要拆除、迁】移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公众】聚,集场所、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营业—性地下场所》内违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 禁》止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等场所《的安全距离》内或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焚烧物品、】动用明火《
第二《十三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消防验收申》请材料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审》核、:验收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者—消防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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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 ?依法确定为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相关—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图纸【检查和工程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 确需变更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 确需变更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抽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设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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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依法投入》使,用后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 , 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依法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变更消防】安全检查事项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定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管理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应当依法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技术规【范,操作:;
《。 : (三)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并保—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临时消防车通】道;
】(,。四)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存放—、保管?、使用施《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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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施工现场】的员工居《住场所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 (六)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委托》管理:的区域?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安全
《
? ,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时应当查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和现有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将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完:好情况告《知其服务的单位或者!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住宅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
!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建立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住!宅区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第三《十条 建筑物由所】有权人直接管理使用!。的所有权《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建筑物由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管理使】用人应当对使用【或者管理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各产权人【应当按其使用—、管理范围对各【自专有部分消防【安全负?责多:产权公共建筑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由产权人《。共同:承担
— , : 多产权公共建筑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应实行物!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各产》权,人应共同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
! 多产》权公共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所需的!维修、?更新、改《造及整改火灾隐患的!经费由各《。产权人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产权人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三十二条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实施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建:档等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当及《时,维修
》 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人员不得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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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取得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对》提供的?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定?期对:委托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出》具相:应报告书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接!到委托单位的通知】后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修复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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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二)在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设施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告知维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措施【;,
(【三)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能自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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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火卷帘下【。不得放置物品;
! ? (五)厨房油【气烟道应每月—至,少清理一次》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和维修作业
【 公共娱乐】场所及其营业—房间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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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可燃物品仓库】的电气设施、线路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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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有关—标准
《。 : 本市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和:从事消防设》施、器材维》修的:企业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十八条 】单位发生火灾—。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电气进行检测【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继续使用消【防设施和电气
第!三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执?。业规范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证书方可】从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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