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消 防
!。
】11.?1 一般规—定
?
:
《1,1.1.1 【消防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治》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
11.1】。.2 消防设【。。计应根?。据电:站的不同规模、【各,类电:池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
11?.,。1.3 《 ,站内各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危险分?类及:其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1.1.3的!规定
表!1,1.1.3 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
,。
】
! 注1》 当不《同性质的部》分布置在《一幢建筑物或联合建!筑物内时则》。其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除另有防火隔—。离措施外应》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高者选用
!
《 , 2】 :当主控通信楼未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