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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水文地质】 , ? ,。 11.】1  ?一般规定《 1!1.1.《1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各:勘察阶?段要求进行水—位,观测以及注水、【抽水、压水等—水文地质试验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 11.—1,.2  初可研【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根】据,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环境确定调查【范围:。可从厂址区外延【。到厂址附近周边宜】。与工程地质测绘范】围相同?调查方法应》。以搜集资《料,为主辅以现场调查】应结合?工程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钻孔初步了解厂址】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水位、【补给、径流、排泄特!征、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以,及,地下:水开采状况初—步评价厂址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应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使,用现状和规划利用情!况 》 11.1.3 ! 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质:。调查应包括厂址【。区和厂?址附近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厂址:区水文地《质调:查范围和比》。例尺宜与厂址区工】程地质测绘一致【;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调查应涵】盖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km【范围比例尺宜采用1!2500《。0; ? ? :   ?。 2 ? ,应搜:集厂址?区及厂址附近范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 》。     3  】厂址区应布置不【少于2条通过核岛】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厂址附近范围】应,布置1?条,通过厂址区》的,。水文地?质剖:面; 【   ?  4  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地下水类型—。、,流速、流向地—下水水?位及变化幅度—地表水及地下水水化!学,特征; 《 : :     5  应!查明:厂址及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排至—地表水体的主要排】泄点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 【 ,。     6  !应查明厂址及与厂】址有关联的》。。水文地质单元基【。本特征、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提供:水文地质参》数,;, :    【 7:  应进一步调查】厂,址,附近范围地》下水利用现状—及规划资《。料; 《 ,。  《   8《  :应评价核电厂建设对!地下水的可能—影响 ? 11【.1.4《。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评价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