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取水头部和闸门井
8.7.1 取水头部和闸门井勘察应重点查明岸坡形态、冲淤及变化情况、最高及最低水位、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水的运动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岸边滑坡及崩塌对岸坡稳定性和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8.7.2 取水头部和闸门井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步设计阶段宜开展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重点查明岸滩变迁及水动力地质作用对岸滩变迁的影响、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等;
2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勘探孔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进行布置,并宜有垂直于岸线的勘探线,勘探孔间距宜为50m~100m。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实际地质条件和构筑物特征综合确定,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钻穿压缩层,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设计基底标高以下5m~8m,当预计深度内遇基岩时,控制性勘探孔应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体不小于3m,一般性勘探孔应进入中等风化或微风化岩石不小于1m;控制性勘探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
3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勘探孔应根据建筑物轮廓按周边和中心布置,同时应满足基坑设计、施工和岸坡稳定性评价的需要,勘探孔间距宜为15m~50m,当遇地质条件复杂时宜加密勘探孔。勘探孔深度应与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勘探孔深度相同。当有岸坡滑动危险时,所有钻孔均应进入最深滑动面以下3m~5m。控制性勘探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当采用桩基时,勘探点的平面布置和深度应满足桩基勘察的有关要求。
4 取样和原位测试孔不宜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对于软土层可选用静力触探试验、旁压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原位测试方法,进行分层,测定土的变形、强度等指标。
5 宜采用波速试验测定岩土的弹性波传播速度,划分场地类别,计算岩土的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动泊松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