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 勘察工作技—术要:求
【
7.2.1 】 ,应,对核岛、常》规岛、安全厂—用水:泵房、安全厂用水】管廊基坑、安全厂用!。水,取排水隧洞》、核安全相关—边坡和大型常—规人工边《坡等:进行地质编录;【宜对主厂《。区正:挖地坪进行》地质编录《;应对其他建(构)!筑物基?坑,进,行验槽?
》
7.2.2 】主厂区正挖》地,坪编录比例尺—宜采用1《。500~110【00;基坑负—挖地质编录》比例:尺,宜,采,用,1,100~《1200《
》
7.2《.3 《地,质,编录应以直观观测为!。主需要?时可采用《回弹仪、点荷—载试验?、轻型动力触探等简!易仪器与方法作【。为补充地《质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对《。施工揭露的地—层岩性、岩体风化程!度、地质构造、【岩体结构面、地【下水状况《进行编?录必要时拍摄照片或!。录像;?
?
《 2 施工揭!露的地质条》件应与前期勘察【成果相对比确认设计!条件;
《
— 3 —。应依据?。编录结?果进一步《评价地基、基坑【边坡、隧洞、人【工边:坡的稳定性;
【
】 4 《应,对施工中发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补!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建议】
》
7.?2.4 《 基坑验《槽应以直观观测【为主对?非岩石?地基:可采用轻型动力触探!或其他简《易机具进行检验验】槽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 岩土分布、性【质、地下水情况;
!。。
:
《 2 地基条!件与前期勘察成果的!对,比确认设计》。条件;
—
:
》3 对施工中发现!。。的岩土工程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补:充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建!议;
—。
《 4? 必要时拍摄照片!或录像
】。
7.2.》。5 核安全有【。关的建(构)—筑物在建造期间应进!行监测常《规建筑物宜》。根据场地《条件、岩《土特:点,、建筑?物重要性等来确【。定是否开《展监测工作》建(构)筑物的【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基?坑,工程监测内》容可包括支护—。结构应?力,。应变、坑壁变—。形、基?坑周边的地》面变形、《对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影响、《地下水?。位、地下水渗—漏、:深基坑?开挖引起的》基底回弹或隆起监】测等;
!。 2 — 建筑物变形监测应!。包括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的监测;【
,
《
: 3 —边坡监测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 4 隧】洞,监测内容《可包括洞壁的应力应!变、支护结构的应】力应变?、地下水情况、对】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影响监测】等,;
《
5 ! ,堤、坝的变形监【测应包括沉降和【水平位移监》测
—
7.2.6 【 大面?积填方工程》应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土体】变形、孔隙水压力监!测和地面沉降的长】期观测?
7.】2.7 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地下水的监测根据需!要开展?监,测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