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可】行,性研究?阶,段
】
5.1— 一般规定
】
《
5.1》.1 开展可研勘!察工作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
:
,
? , 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地震地】质等:。资料区域水文地质资!料;
《
】。2 压覆矿产、】人类活动遗址—及有关地下工程【资,料;
】 3 比例!尺110《0,0或120》。0,。0的地形图;
】
4!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任务书
】
5.》1.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在搜集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水文—地质调查、工—程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等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应查明【。厂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重点:。查,明断裂的规模及展布!;
! :2 : 应查?明厂区范围内地【层的成因《。、时代、分布和【风化特?征提供初《步,的静:态和:。动态物理力学参数】;
! , 3 《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对河岸、海岸】、边坡的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 4 应【判断抗震设计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初步判定场地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
《。 5? 应查明》水文地质基本条件】和,。环境:水文地质基本—特征
—
:5.1.3》 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适宜性?评价考虑的因素【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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