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
3.1《.1 烟》囱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1 《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严重的【腐蚀、渗漏、损【伤,、变:形,时;
】 2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目标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3 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改变对烟囱安全】。性不:利,时;
! 4 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
《 5? , 遭受?严重灾?害或事故后需—要继续使用》时;
《
《 《6 进《行工艺改造》。或改建时;
】。。
》 , 7: 其他需要掌【握烟囱可靠性水平时!
,
3.1】.2 烟囱—。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专项鉴—定
《
? 《1 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2】 存在局部损【伤影响其《正,常使用时;》
! 3 ? 对防腐层的完好性!、,耐久性?。存在疑问时;
【
,
,。
《 4 —挡烟墙、《积灰平台、排烟【筒、支承结构烟道】等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
—。
,
,
5 耐!久性评估时;
】
《 : 6 对可【。靠性:存在:。。疑问时
—
3.1.【3 鉴定》时,可按烟囱整体、【烟囱:筒身或烟道单元进行!鉴定
3!.1.4《 :烟囱:。。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烟》囱的使用历》史、使用《现状: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
!3.1.5 单】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结构耐久性年【限评估可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烟囱防腐层耐久】性评:估可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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