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82-2014 建标库

7.3  使用期间监测

变形监测

7.3.1  使用期间的变形监测项目应包括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及倾角。

7.3.2  变形监测的测点应反映结构整体性能变化,下列部位及项目应进行变形监测:

    1  跨中竖向位移;

    2  拱脚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及倾角,拱顶及拱肋关键位置的竖向位移;

    3  斜拉桥主塔塔顶水平位移,各跨主梁关键位置竖向位移;

    4  悬索桥主缆关键位置的空间位移,锚碇或主缆锚固点的水平位移,索塔塔顶水平位移,各跨主梁竖向位移;

    5  伸缩缝的位移。

7.3.3  使用期间变形监测的频率应结合桥梁结构的特点以及使用时间确定,不应少于定期检查的频率,特大桥宜进行实时监测。

应变监测

7.3.4  应变监测测点应结合桥梁结构的受力特点布置。

7.3.5  应变监测应根据使用期间结构应变变化幅值设置预警值。

7.3.6  吊杆或吊索、斜拉索或主缆索力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每种规格型号的索中选取代表性的索均匀布置测点;

    2  应选取索力最大的索、应力幅最大的索及安全系数最小的索进行监测;

    3  测点布置宜包括上游、下游及中跨、边跨。

7.3.7  钢结构桥梁应进行疲劳监测;监测参数可包括疲劳应力及钢结构温度。

动力响应监测

7.3.8  动力响应监测应兼顾动力特性测试,监测项目可包括结构自振频率、振型及阻尼比。

基础沉降监测

7.3.9  基础沉降监测应按本规范第7.2.1条执行。

支座反力与位移监测

7.3.10  支座反力和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易发生倾覆破坏的独柱桥梁、弯桥、斜桥、基础易发生沉降的桥梁及存在负反力的大跨径桥梁可布置支座反力或偏载监测设备;监测项目应包括支座位移、支座反力或桥梁横向倾斜度;

    2  支座反力的监测宜选用测力支座;测力支座在使用前,应重新设置零点,并在支座上加载标准重物,修正支座参数;

    3  支座位移的监测应能判定支座脱空情况。采用位移监测设备监测支座位移时,传感器量测方向应平行于支座反力方向。

环境及效应监测

7.3.11  环境及效应监测应在本规范第7.1.5条的基础上,结合桥梁结构的重要程度及桥址桥位特点,可选择增加腐蚀、雨量及冲刷等监测项目。

7.3.12  风及风致响应监测的测点应布置在主跨桥面和索塔顶处,各个方向无遮挡。

7.3.13  温湿度监测的测点应布置在桥面、钢箱梁、索塔及锚室内部温湿度变化大或对结构影响大的位置。监测参数应包括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及结构内相对湿度。

7.3.14  地震动及船撞响应监测的测点应布置在相对固定不动、接近大地的位置,安装于大桥承台顶部、索塔根部及锚碇的锚室内。

7.3.15  缆索结构体系桥梁可进行雨量监测。进行风雨振动相关分析或有设计要求时,雨量计可布置在桥面及索塔顶位置。同时宜与风速仪等环境监测设备布置在同一位置。监测参数宜包括降雨量及降雨强度。

7.3.16  下列情况宜进行桥梁基础的冲刷监测:

    1  依据结构分析或冲刷模型试验,判定冲刷速率或冲刷深度较大的区域;

    2  使用过程中,实测冲刷速率大于结构分析结果的区域;

    3  冲刷深度已达设计值或超过设计值的区域;

    4  后期工程建设对河床造成改变,影响结构原冲刷规律的;

    5  不易进行常规冲刷监测或结构冲刷变动剧烈,有必要进行高频量测的区域。

7.3.17  冲刷监测宜选择测深仪、流速仪及具有连续输出功能的水位计进行监测,应依据桥址处最大冲刷深度确定测深仪、流速仪及水位计的量程和精度。

7.3.18  冲刷监测的监测参数可包括冲刷深度、流速及水位。监测测点应根据专项研究报告,桩基类型,选择冲刷最大区域及桩基薄弱区域进行布置。

车辆荷载

7.3.19  对车流量大、重车多或需要进行荷载静动力响应对比分析的桥梁结构,宜进行动态交通荷载的监测。

7.3.20  交通荷载监测项目可包括交通流量、车型及分布、车速及车头间距。

7.3.21  动态称重系统量程应根据桥梁的限行车辆载重及实际预估车辆载重确定,同时其尺寸选型应考虑车道宽度和车辆轴距。动态称重监测系统应具备数据自动记录功能,并应与其他监测系统的软硬件接口兼容。

7.3.22  测点宜布设在主桥上桥方向振动较小的断面。车轴车速仪与摄像头应相配套,摄像头的监视方向为来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