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使用期间监测
Ⅰ 变形监测
5.3.1 变形监测测点可选择下列位置:
1 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特征构件、变形较显著的关键点、承重墙柱拐角、大的工程结构截面转变处;主要墙角、间隔2根~3根柱基以及沉降缝的顶部和底部、工程结构裂缝的两边、结构突变处、主要构件斜率变化较大处;
2 结构体型之间的联系构件及不同结构分界处的两侧;
3 结构外立面中间部位的墙或柱上,且一侧墙体的测点不宜少于3个。
5.3.2 可选定特征明显的塔尖、避雷针、圆柱(球)体边缘作为高耸结构的变形监测测点。
5.3.3 对季节效应和不均匀日照作用下的温度效应敏感的高层与高耸结构,应进行日照变形监测。
5.3.4 高层与高耸结构的沉降及变形,在施工完成后第一年内宜至少每3个月监测一次,第二年内宜至少监测2次~3次,第三年以后宜每年至少监测1次。
Ⅱ 应变监测
5.3.5 应变监测的测点应选择应力较大的构件和受力不利构件。测点不宜过于分散,宜服从分区集中准则。
5.3.6 下列重要部位或构件宜进行应变监测:
1 转换部位及相邻上下楼层;
2 伸臂桁架受力较大的杆件及相邻部位;
3 巨型柱、巨型斜撑、竖向构件平面外收进以及竖向刚度分布不连续区域等结构不规则位置及相邻部位;
4 其他重要部位和构件。
5.3.7 施工或使用期间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并已采取措施补救确认为安全的结构,对补救部位的应变情况宜进行监测。
Ⅲ 风及风致响应监测
5.3.8 已进行风洞试验的高层与高耸结构,宜根据风洞试验结果布置测点;对于未进行风洞试验的高层与高耸结构,宜选择自由场及对风致响应敏感的构件及节点位置,并宜与地震动及地震响应监测的测点布置相协调。
5.3.9 测点应设置在工程结构的顶层、地上一层、结构刚度突变和质量突变处以及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重点楼层的刚度中心或几何中心。进行动力特性分析时,振动测点应沿结构不同高度布置,宜设置在结构各段的质量中心处,并应避开振型的节点。
5.3.10 高层、高耸结构顶部风速仪宜高于顶部1m,并处于避雷针的覆盖范围之内。环境风速监测宜安装在距结构约100m~200m外相对开阔场地,高出地面10m处。
5.3.11 对风敏感的建(构)筑物有验证要求时,可监测建(构)筑物表面的风压分布情况。
5.3.12 舒适度控制区域宜布置测点,对相应控制参数进行监测。
Ⅳ 地震动及地震响应监测
5.3.13 地震动及地震响应监测测点应布置在结构地下室的底面、结构顶层的顶面及不少于2个中间层位置。尚应结合结构振动测点,选择测点布置部位。
5.3.14 平移振动监测测点宜布置在建筑物的刚度中心。
5.3.15 扭转振动监测测点宜布置在结构的四周边缘转动最大的点。
5.3.16 已进行振动台模型试验的高层与高耸结构,可根据振动台模型试验结果布置测点。
Ⅴ 温湿度监测
5.3.17 结构温湿度监测,测点可单独布置于指定的结构内部或结合应变测点布置。
5.3.18 监测结构梯度温度时,宜在结构的受阳光直射面和相对的结构背面以及结构内部沿结构高度布置测点,结构同一水平面上测点不应少于3个。
5.3.19 环境温湿度监测,宜将温度或湿度传感器布置在离地面或楼面1.5m高度空气流通的百叶箱内。
5.3.20 结构内温度监测,测点可布置在结构内壁便于维修维护的部位。宜按对角线或梅花式均匀布点,应避开门窗通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