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使用期间监测
3.4.1 使用期间监测应为结构在使用期间的安全使用性、结构设计验证、结构模型校验与修正、结构损伤识别、结构养护与维修以及新方法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3.4.2 使用期间监测项目可包括变形与裂缝监测、应变监测、索力监测和环境及效应监测,变形监测可包括基础沉降监测、结构竖向变形监测及结构水平变形监测;环境及效应监测可包括风及风致响应监测、温湿度监测、地震动及地震响应监测、交通监测、冲刷与腐蚀监测。
3.4.3 使用期间的监测宜为长期实时监测。
3.4.4 重要结构使用期间监测宜进行结构分析模型修正,修正后模型应反映结构现状。
3.4.5 使用期间的监测预警应根据结构性能,并结合长期数据积累提出与结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相应的限值要求和不同的预警值,预警值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
3.4.6 使用期间监测系统应能不间断工作,宜具备自动生成监测报表功能。
3.4.7 当监测数据异常或报警时,应及时对监测系统及结构进行检查或检测。
3.4.8 使用期间监测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系统维护。
3.4.9 使用期间监测工作程序,可按图3.4.9的流程实施。
图3.4.9 使用期间监测流程图
3.4.10 使用期间的监测报告可分为监测系统报告和监测报表,监测系统报告应在监测系统完成时提交,监测报表应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系统自动生成。
3.4.11 监测报表应为使用期间结构性能的评价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监测数据和结论。
3.4.12 监测系统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施工过程、监测方法和依据、监测项目及监测系统操作指南。
3.4.13 监测报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监测结果及对比情况,包括:规定时间段内的监测结果及与结构分析结果的对比,预警值;
2 监测结论。
3.4.14 监测报表、原始记录应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