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自治区】各城市?、镇、边《。境口岸、工矿农【林牧场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对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和跨区域专】项规划编制》提出控制性要求【
— 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组织—编制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建设的—需要可以组织编【制跨:区域专项《。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九条 》 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应当明确自》治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城镇空?。间布局、规模控制标!准和强制《性,内容提出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规划要求》以及对下一层级城】。乡规划?编制的?要求
】 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编制不得违—反,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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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交通、水利、消!防、电力、》电信、邮政、能【源、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专项规划应【当符合?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和跨【区域专项规划的要】求与相关城市、镇】总体规划相衔接【
《 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前应当《依法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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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设区的市和【自治区直辖市的【总体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不单独编!制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
】。 城市《规划控制区边缘【地带的镇《、乡、村庄》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由镇、乡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组织编制《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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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对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可以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以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 由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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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城乡规划区以【外的边境口岸、工矿!农林牧场区等居【民聚集的区域经批准!其设立的人》民政府同意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边境【口岸、工矿农—林牧场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边【境口岸的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矿】农林牧?场区的?总,。体规划由批准设【立工:矿农林牧场》区,的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设?。立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设立机关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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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在报审?批机关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编制城乡规划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方式《进行方案征》选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编制的标准【、规范以上一层级城!乡规划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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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编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划编制单位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标】准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费标—准;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承【接规划?编制:业,务,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机构对!编,制,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第二!十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审查!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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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不同用途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 (》二)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和,绿地率符合国家标准!保护耕?地、生态环境、资源!、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等,。区域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 , (三)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四)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划标》准、规范和强制性】内容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避!。难场所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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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下列时限内对其!组织:编制的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一)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批准实施《。后8年内;》
—(二:)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四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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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设置固定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区域: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置公示栏!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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