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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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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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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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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