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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 ?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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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
【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 (:一,。)要求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 —(二)?要,。。求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测;
— : ?(三)责令停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
《 :。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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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之日起15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并自受理后6【0日内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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