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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可再?生能源应用 【 】7.1  》。。一般规定 】 7.1【.1  公共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和技术经济的分】析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 —7.1.《2  ?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 7.1.3 !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直接并网【供电:。 , 7.【1.4?  当公共电网【无法:提供:照,明电源时应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发电】并配置蓄电》池,的方式作为照—。明电源 — ?7.:。1.5 《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宜设置监测系统【节能效益的计量装】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