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封育工程
19.1 一般规定
19.1.1 封育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母树、天然下种条件或萌蘖条件的荒地、残林疏林地、退化天然草地。
2 不适宜人工造林的高山、陡坡、水土流失严重地段。
3 沙丘、沙地、海岛、沿海泥质滩涂等经封育有望成林(灌)或增加植被盖度的地块。
19.1.2 封育应与人工造林种草统一规划,通过封育措施可恢复林草植被的,可直接封育;自然封育困难的造林区域,应辅以人工造林种草。
19 封育工程
19.1 一般规定
19.1.1 封育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母树、天然下种条件或萌蘖条件的荒地、残林疏林地、退化天然草地。
2 不适宜人工造林的高山、陡坡、水土流失严重地段。
3 沙丘、沙地、海岛、沿海泥质滩涂等经封育有望成林(灌)或增加植被盖度的地块。
19.1.2 封育应与人工造林种草统一规划,通过封育措施可恢复林草植被的,可直接封育;自然封育困难的造林区域,应辅以人工造林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