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 弃渣场设计
!
1—2.2.1》 弃渣场按—地形条件《、与:河(沟?),相对位?置、洪?。水处理方式等可【分为沟道型、—临河型、坡地—型、平?地型、库区型五种类!。型其相应特征及【适用条件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表12.2.1 !弃渣场分类
】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
,
,
, 2 —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
—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 ,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确保弃渣场稳定】安全
《
】5 弃渣场不宜设!置在汇水面积和流】量,大,、沟谷纵坡陡—、出口不《易拦截的沟道;对】弃渣场选址进行论】证后:确,需在此类沟道—弃渣的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 6 不宜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符合河道管理和防】洪行洪的要求—。并应采取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减少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
》。7 弃渣场选址】应遵循“少》占压耕地少》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原《。则山区、丘陵—区弃渣场《宜选择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地形相《。对平缓的沟谷、凹】地、坡?台,地、滩地等》;,平原区弃渣应优先】弃于洼地、取土【(采砂)坑以及裸地!、空闲地《、,平滩地等
!
《 8 风蚀区的】弃渣场?选址应避开风—口区域
》。
12.2】.3 弃渣堆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弃渣场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堆置;—堆渣总高度小—于10m《的在采取《安全挡护《措施下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堆置
! 2 —弃渣场?堆置要?。素应包括容量、堆渣!。总高度与台阶高度】、平台宽度、—综合坡度和占地【面积等
《
《
》3 堆渣量应以】。自,然方为基础按弃【。渣组成折《算为松方并应—根,据堆渣工艺、沉降】因素进行修正无试】验资料的松散系数可!按表:1,2.2.《3,-1选?取
《。
?表12.2.3-】1 土(石、渣!)松散系数
】
【
: ,。 4 弃渣】场占地面积应综合】堆渣量、《地形、堆置》要,素、拦渣及截排水措!施等因素确》定
】 5 弃渣】场堆渣高度》与台:阶高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最大《堆,渣高度按弃渣初期】基底压实《到最大承载能力控】制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H弃渣场的最大!堆渣高?度(m);
】
》。 》 C弃渣场【基底岩土的粘结【力(:kPa);
—
! —φ弃渣?场基底岩土的—内摩擦角(°—。);
【
— γ弃渣场!弃渣的?容重(kN/—m3)
【
! 2)堆渣高度与】。台阶:高度应?。根据弃渣物理力学性!质、施工《机械设备《类型、地形、工【程地质、气象及水文!等条件?确定弃渣堆渣高度】4,0m以?。上时应?分台阶堆置综合坡】度宜取22°~【25°并应》经整体稳定性验算】最,终确定综《合坡度采《用多台阶《堆渣时原则上第一】台阶:高度不应《超过1?5,m~:20:m;当地基为倾斜】的砂:质土时第《。一台阶高度》不应大于10m【
:
— 3【)4级、5级弃渣】场当:缺乏:工程地质资料时【。堆置台阶高度可按】表12.《2.3-2确定【
—表1:。2.2.3》。-2 弃渣堆置台!阶高度(m)
】
《
》
注1【括号内数值》系工程地质不良及】气象条件不》。利时参?考值;
》
— 《 2 》弃渣场地基(原【地面)?坡度平缓渣》为坚硬岩石或—利用狭窄山沟—、,谷地、坑塘堆置的】弃渣场可不受此表限!制
! :6 弃渣场堆【渣坡比应《由渣场稳定计算确定!4级、5级弃渣【场当缺乏工程地【质资料时稳定—堆渣坡度应小于或等!于,弃渣自然安息角【除以渣体正常工【况时:的安全系数》弃渣自然安》。息角根据弃渣岩土组!成可按表12.【2.3-3确定
】
,
表12.】2.3-3 弃】渣堆置自然安—。息角
》
:
—
?
,
12》.2.4《 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应留有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行业要求【
》
2— 安全防护距离计!算以:弃渣场坡脚线为【。。起始界线;》涉及铁路、公—路等建构筑物的由】其边缘算起;航【。道由设?计水位线岸》边算起?;工矿企业由其【边缘或?围墙算起
》
:
【3 ?涉,及规模较大、—人,口0.5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和建》制城镇的《安全防?护,距离应适当加大
】
12.2!.5 《弃渣场稳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弃渣场《稳定计算包括堆渣体!边坡及其地基的抗】滑稳定计算抗—滑稳:定应根据《弃渣场级别、地形】。、地质条件》并应结合弃渣堆【。置形式、堆置—高度、弃渣》组成:、,弃渣物理《力学参?数等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计《算
《
》 2 》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应分为【正常运用工》况和非常运用—工况
】 《 , ,。 :1)正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和持久的条件下运用!弃,渣场处?在最终弃渣状态【时渣体无渗流—或稳定渗流
【
?
【 2)非》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工况【。下遭:遇Ⅶ度?以上(含Ⅶ度)地】震
】 3 —。多雨地?区的:弃渣场还《应核算连续降雨【期边坡的《。抗滑稳定《其安全系数按非常】运用工况采用
!
— 4 《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可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滑动法?;对均质渣体宜采】用计及?条块间作用力的【简化毕肖普法;【对有软弱夹层的弃】渣,场宜采用《满足力和力矩平衡】的摩根?斯顿-普赖斯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对于《存在软基的》弃渣场宜采改—良圆弧?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
】
》 :5 : 抗滑稳定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
】 6 弃渣用【于填:平,坑、塘时《可不进行弃渣场稳定!计算
?
1—。2.2.6 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同类型弃渣场的】工程防护《措施体?系宜按表12.2.!6,确定
表!1,2.2.6 弃渣!。场主要工《。程,防护措施体系
!
《
!。
《 :2 沟道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根据洪水】处置方式及》堆渣方式沟道型【弃渣场?可分为截《洪,式、滞?洪式、填沟式—三种型?式
?
《 《 2)截洪】式,弃渣:场的:上游洪水可通过隧洞!排泄到?邻,近沟道中或通过埋涵!方式排至场地下【游
《
《 ? 《3)滞洪式弃—渣场下游应布设【拦渣:。坝具有一定库容可调!蓄上游来水拦渣【坝应配套溢洪—、消能设施等
】
:
: 《 《4)填沟式弃—渣场上游无汇—水或:者汇水量很小弃【渣场下游《末端应布置挡—。渣墙等构筑》物对于降雨量—大于800m—m,的地区应《布置截排水沟—以,排泄周边坡面径流】并应结合地形—条件布置消能—、沉沙设施;降雨量!小于8?。00mm《的地区可适当布设】排水措施
【
《 , 3 》 临河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宜在迎水侧坡【脚布设拦渣堤或设】置浆:砌石、干砌石、【抛石、柴枕等护脚】措,施
:
】 《 2)设计洪水【位以下的迎水坡面】。宜采取斜坡防—护措施;设计洪【水位以上《坡面宜优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5的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3)渣顶和!坡面宜布设截排【水措施
】
】 4)渣顶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
?
【4 坡地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堆渣【坡脚宜设《置挡渣墙或护脚【护坡措施
》
— —。 2)渣体周边【有汇水的宜布设【截水沟、《排,水沟
—
】 3)弃渣场顶】部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坡面应!首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的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 5 平地—。。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堆渣坡脚【宜设置围渣》堰坡面?宜布设截排水—措施;?不需设置围渣堰【。。时可:直接采取斜坡—防护措施坡》脚宜适当处》理
】 — 2)弃渣场顶【部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坡面!应首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的坡面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3)》填,凹型弃渣应首—先填平?并复耕;《当超出原地面—线时应符合本款【前,两项的要求
【
— 6 库区【型弃渣场应》根据地形地貌、【蓄水淹没可》能对永久工程建筑】物的影响采取相应】工程及临时防护措施!;弃:渣场可不采取—植,物恢复措《施有:需要:的应:。结合蓄水淹没前【时段水土流》失影响分析》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