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 弃渣场设》计
—。
12.2.】。1 弃渣》场按地形条件、与河!(沟)相对位置【、洪水处理方式等】可分:为沟道型《、临河型、坡地型】。、平地型、库区型五!种类型其相应特【征及适用《。条件: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
表1【。2,.2:.1 ? 弃渣场《分,类
?
【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
《 ? 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
《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确保弃渣【场稳定安全
!
》 5: 弃渣场》不宜设置在》汇水面积和流量大】、,沟谷纵坡《陡、出口《不易拦截的》沟道;对《弃渣场选址进行论证!后确需?在此类沟道弃渣的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
6 】 ,不宜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符合】河道管理和防—洪,行洪的要求并应采取!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减!少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
? 7》 弃渣场选—址应遵循“少占压耕!地少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原则山区、丘—陵区弃渣场宜选择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地形:相对平缓的沟谷、】凹地、?坡台地、滩地—等;平原区弃渣【应优先弃《。于,洼,地、取土《(采:砂)坑以及裸地【。、空闲地《、平滩地等
!
《 8 风蚀区的!弃,渣,场选址应避开风【口区域
【
,
12?.2.3 弃【渣堆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弃渣场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堆置》;堆渣总高度小于1!。0m的在采取安全】挡护措施下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堆置
【
2 】弃渣:场堆:置要素应包括容【量、堆渣总高—度与台阶高》度、:。平台宽?度,、综合坡《度和占地《面,积,。等
?
,
— 3 堆渣量【应,以自然方《为基础按弃》渣组成折算为—松方并?应根据堆渣工—艺、:沉降因素进行—修正无试验》资料的松散》系,数可按表12.2.!3,-1选取
【
,
表12.—2.3-1 — 土(石、渣)松!散系数
《。
:
! ? 4 ? 弃渣场占地面积】应综合堆渣量、地形!、堆置要《素、拦渣及截—排水措?施等因素《确定
—
5 】 ,弃渣:场堆渣高度》与台阶?高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最大!堆渣高度按弃—渣初期基底》压实:到,最大承?载能力控制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H弃渣—场的最大堆》渣高:度,(m:);
】 ? , 》 C:。弃渣场基底岩土的】粘结:力(kPa);【
】 , φ】弃渣场?。。基底:岩土的内摩》擦角(?°):;
【。 — γ弃—渣场弃渣的容—重(kN/m—3)
】。 : , 》2)堆渣高度与【台阶高?度,应根据弃渣物理力学!性质、施工机械【设备类型、地—形、工程地质、气象!及水文等条件确定】弃渣堆渣高度—40m以上》时应分台阶堆置【综合坡度宜取22°!~25?°并应经《整体稳定性》验算:最,终确定?综合坡?度采用多台》。阶,堆渣时原则上第一台!阶高度不《应,超过:15m~20—m;当地基》为倾斜的砂质土时第!一台阶高《度不应大于10m
!
》 , : , 3)4级】、5级弃渣场—当缺乏工《程地质?资料时?堆置:台阶高度可按—表12.2.—3-2确定
【。
,
:
表:1,2.2.《3-2 弃—渣堆置台阶高度【(m)
】
》
《 注1括》号内数值《系工程地质不良【及气象条件不利【时参考值;》
! 《 2 弃渣场地基!(,原地面)坡》度,平缓渣为坚硬岩石】或,利用:狭窄山沟、谷—地、坑塘堆》置的弃渣场可不【。受此表限制
!
: ? 6 弃》渣场:堆渣坡?。比应由渣场稳定计算!确定4?级、5?级弃渣场当》缺乏工程地质资料】时稳:定堆渣坡度应小【于或等于弃》渣自然安息角除以】渣体正常工况—时的安全《系数弃渣自然安息角!根据弃渣岩土—组成可按表12【.2.3《-3确定
】
表12.2【.3-3《 , 弃渣堆置自然安息!角
:
,。
《
】
12.2.!4 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应《留有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行》业要:求
》。
: 2》 安全《防护距离计算—。。以弃渣场《坡脚线为起始界线】;涉及铁路、公路】等建构?筑物的由其边缘算起!;航道由设计—水位线岸边算起;工!矿企业由《其边缘或围墙算【起
:
【 3 涉—及规:模较大、人口—0.5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和建制城镇的安全】防护距离应适当【加大:
,
12【.2.5 》 弃渣场稳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弃渣场稳】定计算包括》堆渣体?边坡及其地基的抗】滑稳定?计算抗滑稳定应根据!弃,渣场级别、地形、】地质条件并应结合弃!渣堆置形式、—堆置:高,度、弃渣组成、弃】渣物理力《学参数等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计算
》
】。2 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应分为正常运!用工况和非常运【用工况
【
? 1】)正: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和持久的条件】。下运用弃渣场处在最!终弃渣状态时渣【体无:。渗流或稳定渗流
!
《 《 ? 2)非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工况下遭》遇Ⅶ度以上》(含Ⅶ度)》地震
《
— 3 多雨地区!的弃渣场还应核算】连续降雨期边坡的抗!滑稳:定其安全系》数,按非常运《用工况采用
】
》 4 》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可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滑?动法;对《均质渣体宜》采用计及《条块间作用力的简】化,毕肖普法;对—有软:弱,夹层的弃渣场宜采用!满,足力和力矩平衡的摩!根斯顿-《普,赖,斯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对于?。存在软基的弃渣场】宜采改良圆弧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
—
】5, 抗滑《稳定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
:
6 弃!渣用于填平坑、塘时!可不进行弃渣场稳定!计算:
,
12.2!.6:。 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同类型弃】渣场的工《程防护措施体系宜】按表:12.2.6确【。定
【表12.2.—6 : 弃渣场《主要:工程防?护措施体系
】
《
—
:。
》 2 沟道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根据洪水《处置方式及堆渣方】式沟道型弃渣场可】分为截洪《式、滞洪式》、填沟?式三种?型式
《
:
: 】2)截洪式弃渣场】。的上游洪水可通【过隧:洞排:泄到邻?近沟道?中或通过埋涵方式排!至场地下游》
《
! ,。3)滞洪《。式弃渣场下游应布】设拦渣坝具》有一定库《。容可:调蓄上游来水拦渣】坝,应配套溢《洪、消能设施等【
】 , ?。 4)填沟式弃渣!。场上游无汇水或者】汇,水量很小弃渣—场下游末端》应布置挡渣墙等构】筑,物对:于降雨?量大于800m【m的地区应》布置截排水》沟以排泄周边坡面径!流并应结合地形【条件布置消能、沉沙!设施;降《雨量小于800【mm的地区可适当】布设排水措施
!
《 《3 临河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宜在?。。迎水:。侧坡脚布设》拦渣堤或设》置浆砌石、干砌石】、抛石、柴》枕等护脚《措施
—
! 2)设计》洪水:位以下的迎水坡【面宜采取《斜坡防护措施—;设计洪水位以上坡!面宜优?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5的《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3)渣顶和!坡面宜布设》截排水措施
—
,
》 ? 4)渣顶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
》
?
4 坡!地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堆渣》坡脚:宜设置挡渣墙或【护脚护坡《。措施
?。
— : 2)【渣体周边有汇—水的宜布设截水【沟、排水沟》
:
【 3)弃渣!场顶部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坡面应】首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的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5 平地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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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堆渣坡脚宜设置围】渣堰坡面《宜布设截排水—措施;不需设—置围渣堰时可直接采!取斜坡防护措施坡脚!宜适当处理》
?。
》 —2):弃渣场顶部》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坡面应首—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的:坡面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3)【填凹型弃渣》应首先填平并—复耕;当超出原地面!线时应符合》本款:前两项的要求
【
【 :6 库区》型弃渣场应根据地形!地貌、蓄水》淹没可能对永—久,工程建筑物的影响采!取相应工程及临【时防护措施;—。弃渣场可不采—。取植物恢复措—施有需要《的,应结合蓄水淹没前时!段水土流失影响分析!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