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弃渣场设计
【
12】.,2.1 》弃渣场按地形条件、!与河(沟)相对【位置、?洪水:处理方式等可分为沟!道型、临河型—。。、坡地型、平地型】、库区型五种—类,型其相应特征—及适用条件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表12.2.1 !弃渣场分《类,
,
,。
—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
》 2 《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
》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确保弃渣!场稳定安全
】
【5 弃渣场不宜】设置在汇水面积和】流量大、沟谷纵【坡陡:。、出:口不易拦截》的沟道?;对弃?渣场选址进行论【证,后确需在此类沟【道弃渣的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
: , 6? 不宜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渣场确需设》置的应?符合河道管理—和防洪行洪》的要求并应采取【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减少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
【 7 弃渣场【选址应遵循“少占】压耕地少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原则—山区:、,丘陵:区弃渣场宜选择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地】形相对平缓的沟谷、!凹地:、坡台地、滩—地,等;平原区弃渣应优!先弃于洼《地、取土(采—砂,)坑以及裸地、空闲!地、平?滩地等
【
8 】 风蚀区的弃渣场】选址应避开》风口:区域
—
12.2.【3 弃《渣堆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弃渣场?。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堆置;堆渣总高度!小于10m的在【。采取安全挡护—措,施下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堆置
】
: 2 弃渣场!堆置要素应包括容】量,、堆渣?。总高度与台阶—。高度、平台宽度【、综合?坡度和占地面积【等
《
—。 3: 堆渣量》应以自然方》为基础按弃》渣组成?折算为松方并应根据!堆渣工艺、沉—降因:素进行?修,正无试?验,资料的松散系—数可按表《12.2.3-1选!取
—
表12.》2.3?-,1 土(石【、渣)松散系数
!
—
】4 ?弃渣场占地》面积应综合堆渣【量、:地形:、堆:置要素、拦渣及截排!水措:施,等因素确定
—
!5 弃《渣场堆渣《高,度与台阶高》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最【大,堆渣高?度按:弃,。渣初期基底压实【到最大承《载能:力控制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H弃渣场的最【大堆渣高《。度(m?);
! : 《 C弃渣场【基底岩土的粘结力(!kPa)《;
》。
: 《 》 φ弃渣场基底岩土!。的,内摩擦角(°—);
?
?
! , , ,γ弃渣场弃渣的容】重(kN/m3)】
【 2】)堆渣高度与台阶】高度应根据弃渣【物理力学性质、施工!机械设备类》型、地形《、工程地质、气象及!水文等条件确定【。弃渣:堆渣高度40m以】上时应分《台阶堆置综合坡【度宜取22°—~25?°并应经整体稳【定性验算最》终确定综合坡度【采用:多台阶堆渣时原则】上第一?台,阶高度不应》超过15m》~20m;》当地基为倾斜—的砂质?土时第一台阶高度】不应:大于10m
】
,。
? — 3)4级、5级】。弃渣场当缺乏—工程地质资》料时堆置《台阶高度可按表【12.2.》3-2确定
】
表12.2.!3-2 弃渣堆】置台阶?高,度(m)
—
—
— 注1《括号内数值系—工程地质《不良及气象条—件不利时参考值;
!
《
【 2? :弃渣场地《基(原地面)坡度平!缓,。渣为坚硬《岩,。石或利用狭窄山【沟,。、谷地、坑塘堆置】的弃:。渣场可不受此表限制!
:
《 ? 6 《弃,渣场堆渣坡比应【由,渣场稳定《。计算确定4级、【5,级弃渣场当缺乏工】程,地质资料时稳定【堆渣坡度《应小于?或,。等于弃渣自然安【息角除?。以渣体正常》工况时的安全—系数弃渣《自然安息《角根据弃渣岩土【组成可按表12【.2.3-3—。确定
》
表12.2】.3-3《 弃?渣堆置自然安—息,角,
—。
》
》
,。
12.2.4 !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弃渣场与重【要基础设施》之间应留有安全【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行业要求
】
2 !。安全防护《距离计算以弃渣场坡!脚线为起始》界线;?涉及铁路《、公路等建构筑物】的由其边缘算起【;航道由《设计水位《线岸边算起》;工矿?企业由其边缘或【围,墙算起
《
,
:。
—3 : 涉及规《模较大、人口0.】5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和《建制城?镇的:安全防护距离应【。适当加大
】
12.2—.5 弃渣场稳】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弃》渣场稳定计算—包括堆渣《体边坡及其》地,基,的抗滑稳定计—算抗滑稳定应根【据弃渣场级别、地形!。、地质条件并应【结合:弃渣堆?置形式、《堆置高度、弃渣组】成,、弃渣物理力—学参数等《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计算
》
,
,
— 2 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应分为】正常运用工况和非】常运用工况
—
,
! 1)正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和》持久的条件下—运用弃渣《场,处在最终弃渣状【态时渣?体无渗流或稳定【。渗流
【
《 :。 2)非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工况下遭!遇Ⅶ:度以上(含Ⅶ度【)地震?
】 3?。 多雨《地区的弃渣》场还应核算连续【降雨期边坡的—抗滑稳?定其:安全系数按非常运用!工况采用
》
!。4 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可采用!不计条块间作用力】的瑞典圆弧滑动法】;对均质《渣体宜采用计及条块!间作用力的简化毕肖!。普法;对《有软弱夹层的弃【渣场宜采用满足【力和力矩平衡的【摩根斯顿-普赖斯】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对于存在软基—的弃渣场宜采—改良圆弧法进行抗滑!稳定:计算
》
:。
《 ,5 抗滑稳定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
《 6 弃】渣用于填平坑—、塘时?可不进行弃》渣场:稳定计算
】
:12.2《.6 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同类型弃渣场—的工程?防护措施体》系宜按表12—.2.6《确定
?
表12】.2.6《 弃渣场主—要工程防护》措施体系
》
】。
! 2 — 沟道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根?据洪水处置方式【及堆渣方式》沟,道型弃渣《场,可分:为截洪式《、,滞洪式、填沟式三】种型式
【
— 2)截【洪式弃渣场的上【。游洪水可通过隧洞排!泄到:邻近沟道中或—。通过埋涵方式—排至场地下游
!
,
》 3)滞】洪式弃渣场下游应】布设拦渣《坝,具有一定库容可调】蓄上游?来,水拦渣?坝应:配套溢洪、消能设施!等,
,
— ? ? ,4)填沟《式弃渣?场上游无《汇水或者汇水量很小!。弃渣场下游末端应布!置挡渣墙等构筑物】对于降雨《量大于800mm】的地:区应:布置截排水》沟以排泄周边—。坡面径流并应结合地!形条件布置》消,能、:沉沙设施;降—雨量:小于800mm的地!。区可适当《布,设排水措施
!
》 3 《 临河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宜在迎》水侧坡脚布》设拦渣?堤或设置《浆砌:石、干砌《石、抛石、柴枕等护!脚措施
!。 : 》。 2)设计》洪水位以下的—迎水:。坡面宜采取斜—坡防护措施;设计洪!水位以?上坡面宜优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5】的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 , 3)渣顶和坡】面,宜布设截排水措施】
— —。 4)《渣顶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
】
】 4 坡地—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堆渣坡脚宜】设置:挡渣墙或护脚—护坡措施
!
—。 2)渣体周边!有汇水的宜布设截】水沟、?排,水沟
》
,
: 】3)弃渣《场顶部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坡面【应首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的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5 》。平地型弃渣场防【护措:施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堆:渣坡脚宜设》置围渣堰坡面宜布】设截排水措》施;不需设置围【渣堰时可直接—采取斜坡防护措施】坡脚宜适当处理【
:
! 2)弃渣场顶!部宜采取复耕—或植物措施;坡面应!首,先采取植《物措施坡比大于1】1的坡面宜采—取,综合护坡措施—
》
: 《 : 3)填《凹型弃渣应》首先填平《并复耕;当超出原地!。面,线时应符《合本款前两项—的要求
! 6 【库,区型:弃渣场?应根:据地形地貌》、蓄水淹没可能对永!久工程建筑物的【。影响采取相应工程】及临时防《护措施;《弃渣场可不》采取植物《恢复措施有需—要的应结合蓄水淹】没前时?段水土?。流失影响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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