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18-2014 建标库

11.3  截水沟设计

11.3.1  蓄水型截水沟宜水平布设。排水型截水沟高差较大时,应设置急流槽或跌水。

11.3.2  截水沟不水平时,应每隔5m~10m在沟底修筑高0.2m~0.3m的小土垱。

11.3.3  蓄水型截水沟两端应设拦水坎。

11.3.4  截水沟与排水沟的连接处应采取防冲措施。

11.3.5  截水沟宜采用梯形断面,山坡坡度较大时,截水沟宜采用矩形断面。

11.3.6  蓄水型截水沟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水型截水沟容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V——截水沟容量(m3);

          Vw——一次暴雨径流量(m3);

          Vs——1a~3a土壤侵蚀量(m3)。

    2  Vw和Vs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截水沟集水面积(hm2);

          Mw——一次暴雨径流模数(m3/hm2);

          Ms——1年的土壤侵蚀模数(m3/hm2)。

    3  截水沟断面面积按下式计算:

    式中:A1——截水沟断面面积(m2);

          L——截水沟长度(m)。

11.3.7  多蓄少排型截水沟宜按蓄水型截水沟进行断面设计,少蓄多排型截水沟宜按排水沟进行断面设计。

11.3.8  截水沟应按本规范第5.6.2条的规定设置安全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