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
5.1【 梯田工程—
》
?5.1.1》 梯田《。工程应?根据地形、地面组成!。。物质等划分为4种】类型区其级别应根】据梯田?面积、土地利用方向!或水源条件分为3级!
! 1 Ⅰ区—主要包括西南—岩,溶区、秦巴》山区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1确定【。
》
表5.1.1【-1 Ⅰ区—梯田工程级别
【。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
【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 :。2 ?Ⅱ区:主要包括《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区和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周!边丘:陵区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2确【定
表5!.1.1-2 】Ⅱ区梯田工程级【别
》
?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面积指【一个设计《单元面积;
—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3 Ⅲ》区,主要包括黄土覆盖区!。土层覆盖相对较【厚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3确定
】
表5》.1.1-3 Ⅲ!区梯田工程级别【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面!积指一个设计单元面!积;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4 Ⅳ【区主要为黑土区【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4确定
》
表5.1】.1:-4 Ⅳ《区梯田工程》级别
】
《
注【1 : 级别划《定以水源条件为首】。要,。条,件;
】 【 2: 水?源条件好指引水【条件:好或地?下水量充沛可—实施井灌
!
5.1.2— 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按应表》5.1.2-1【确定
?
,
《表5.1.2-1】 :Ⅰ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注?云,贵高原、秦巴山区田!面净宽取低限或中限!其他地方《视具:。体情况取高限或中限!
》
, ,。 , , 2: Ⅱ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2】确定
】。表5.?1.2-2 — Ⅱ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3! Ⅲ?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3确定
《
?
表5.1.2】-3 Ⅲ》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4 Ⅳ》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4确定?
:
《表5.1.2—-,4 Ⅳ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 注地形条件【具备的田面净宽【取高限;地》形条件不具》备的取低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