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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 5.1【  梯田工程— 》 ?5.1.1》  梯田《。工程应?根据地形、地面组成!。。物质等划分为4种】类型区其级别应根】据梯田?面积、土地利用方向!或水源条件分为3级!    ! 1  Ⅰ区—主要包括西南—岩,溶区、秦巴》山区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1确定【。 》 表5.1.1【-1  Ⅰ区—梯田工程级别 【。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 【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  :。2  ?Ⅱ区:主要包括《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区和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周!边丘:陵区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2确【定 表5!.1.1-2  】Ⅱ区梯田工程级【别 》 ?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面积指【一个设计《单元面积; —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3  Ⅲ》区,主要包括黄土覆盖区!。土层覆盖相对较【厚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3确定 】 表5》.1.1-3  Ⅲ!区梯田工程级别【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面!积指一个设计单元面!积;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4   Ⅳ【区主要为黑土区【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4确定 》 表5.1】.1:-4 Ⅳ《区梯田工程》级别 】 《     注【1 : 级别划《定以水源条件为首】。要,。条,件; 】       【 2:  水?源条件好指引水【条件:好或地?下水量充沛可—实施井灌 ! 5.1.2—  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按应表》5.1.2-1【确定 ? , 《表5.1.2-1】  :Ⅰ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注?云,贵高原、秦巴山区田!面净宽取低限或中限!其他地方《视具:。体情况取高限或中限! 》 , ,。 , , 2:  Ⅱ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2】确定 】。表5.?1.2-2 — Ⅱ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3!  Ⅲ?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3确定 《 ? 表5.1.2】-3  Ⅲ》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4  Ⅳ》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4确定? : 《表5.1.2—-,4   Ⅳ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  注地形条件【具备的田面净宽【取高限;地》形条件不具》备的取低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