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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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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梯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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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梯田工?程应根据《地形、地面》组成物?质,等,划分为4《种类型区其级别【应根:据梯田面积、土地】利,用,方向或水源》。条件分为3级
】
,。
— 1: Ⅰ区主》要包括西南岩溶区】、秦巴山区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1确定
!
表?5.1.1-1【 Ⅰ区《梯田工程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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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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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 2 Ⅱ区主!要包括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区和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周边丘陵】区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2确》定,
?
表《5.1.1-2【 Ⅱ区梯田工程级!别
:
》
,
?
》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面】积指一个设》。计单元面积》;
《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 ,。 3 》Ⅲ区:主要包括《黄土覆盖区土层【覆盖相?对较厚及其类似区域!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3】确定:
—表5:.1.1《-3 Ⅲ区梯田】。工程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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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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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级—别划:定以面?积为首要条件面积】指一个设计单—元,面积;
》
】 《。2 当交通和【水源条件较好时【提高一级;当无【水源条件《或交通条件较差时】降低一级《
】 4 Ⅳ区】主,要为:黑,土区梯田工程级【别应按表5.—。。1,.1-4确定
【。
表5.】1.1-4 Ⅳ区】梯田工程级别
!
》
,
注1! 级别《划定以水源条件为】首,要条件;《
】 》 2 水源条件】好,指引水条《件好或地下水量【充沛可实施》井灌
5!.1.2 》 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工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按《应表5.1.2-1!确定
》
?表5.1.2-【1 Ⅰ《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注:云贵高原、秦—巴山区田面净宽【取低限或中限其他地!方视具体情况取高限!或中限?
?
2 ! Ⅱ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2确《定,
—表5.1.2-2】 Ⅱ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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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Ⅲ: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3: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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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2-3— Ⅲ?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
: 《4 Ⅳ《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应按—表5.1《.2-4确定—
表【5.1.2-4 】 Ⅳ区梯田—工程设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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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地【形条件具备》的田面净宽取—高限;地形条件不】具备的取《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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