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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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
》 1 矿井【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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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等的环境》。。;,
,
?
3 】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 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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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
【
!6 核《电,厂的核?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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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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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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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医!疗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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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灾难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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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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