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地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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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式】、低架?式、建筑物支撑【式和:地,面式: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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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液【体,、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腐蚀!性介质管道等均【宜采用?管架敷设
】
:7.3.3 — 敷设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可燃气体、—毒,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支撑式敷《设
【7.3.4 —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 2 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 3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生产】单元或设施
】。。
7.3—。.5: ,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和【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构)—筑,物,以及储存可燃—性、爆炸性物料的仓!。库区和罐区其布【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的有关规定【
7.】3.:6 ?引入厂?区的35《kV: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应减!少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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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管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的规定》
7.3!.8 ?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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