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47-2014 建标库

6.4  

6.4.1  厂区内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设置小汽车、通勤车、救护车等日常用车停车场,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并应根据工厂物流运输情况设置货车停车场。

6.4.2  小汽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宜靠近人流主出入口,并应与厂内道路连接顺畅。货车停车场宜靠近货流主出入口。

6.4.3  汽车衡可根据货物运输需要设置,宜布置在货运进出口(重车行驶方向的右侧)位置。进车端的道路应为平坡直线段,其长度不宜小于2辆车长。在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1辆车长;出车端的道路应有不小于1辆车长的平坡直线段。